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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方案

发布时间:202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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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保相关医疗废物和废弃口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特制定阿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关注疫情、依据职能职责提早谋划研判,增强科学防控的意识和能力。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増强肺炎疫情防控的责任感、使命感,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充分认识当前疫情形势的严峻性,高度重视疫情期间的医疗废物管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产生医疗废物的具体科室和操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要建立完善肺疫情医废处置机,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及时处理产生的医疗废物,遍免各种废物堆积,努力创造健康卫生环境

二、组织管理

成立阿坝县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王总福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张淑芳      阿坝州阿坝生态环境保护局局长

       其麦东升    县城乡住房建设局局长

       康成品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  衡  蓉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徐康忠      县藏医院院长兼县人民医院院长

       马  毅      县妇计中心主任

       杨茂明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各乡镇()长、卫生院长

       领导小组负责阿坝县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的组织工作,在紧急情时,统一协调、指挥应对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三、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要求

(一)预处理与分类包装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单独收集并做好账记录。损伤废物必须装入利器盒;感染性、病理性废物除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进行包装外,包装盒的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其无损破、无渗漏。医疗废物收集桶应当为脚踏式并带盖。医疗废物达到包装或是容器3/4应当有效封口,确保封口严密,应当使用层包装袋盛装医疗淡物、并采用鹅结颈结式封口,分层封扎。(指导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疫情医疗废物收

各医疗卫生机构在诊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疑似患者发热门诊和病区()产生的废弃物(包括生活拉报)均应按照医疗废物及时分类收集,确保人员安全,控制感染风险每个包装袋、利器盒应当系有或贴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部门、产生日期、类别、并在特别说明中标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或是简写为“新冠”

与茂县垃扱王环保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的医疗卫生机构,分类收集好与肺炎疫情有关的医疗废物后,分开填写转移联单,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特别注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新冠”,交由茂县拉王环保公司统处置。未与茂县垃王环保公司签订协议的医疗卫生机构然仍然要分类收集好与肺炎疫情有关的医疗废物,然后按规定程序自行处置,并进行登记(指导单位:县卫生使康局、县交通运输局)

()肺疫情医疗废物暂时贮存

自行处置医废的卫生机构要优先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尽可能做到随有随处置确需暂存的,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标准》设置时贮存点专人管理、悬挂警示标识,不能与规医疗废物混装混放,暂时贮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暂存点应按照传染病控要求、专人负责定期消毒、用1000mg/L的含氯消液对医疗废物存处地面进行消毒每天两次

交由茂县拉王环保公司处置医废的医疗卫生单位,要设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专用贮存区域,悬挂警示标识,免与常规医疗废物混装、混放、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1000mg/L氯消毒液对医疗废物存处地面进行消毒每天两次医疗废物产生部门、运送人员、存处工作人员以及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转运人员之间要逐层登记交接、并说明其来源于“新冠”感染的患者或是疑似患者。(指导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阿坝州阿坝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肺情医疗物集中处置

自行处置医废的卫生机构应按照传染病防控要求,肺疫情医疗废物应与常规医疗废物分开处置,同时要规范处置流程进行双层包装后,用1000mg/L的含氯消液喷消毒后在固定的焚烧点和填理点进行处置。在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时,应合理设置隔离区(如警戒线),并有明显标识、无关入员不得进入每批次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完毕后,由专人按照传染病防控要求,立即对隔离区进行消毒。(指导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阿州阿坝县生忞环境保护局)

各个卡点每日所产生的废弃口罩和防护服及手,请各卡点所在辖区卫生院按照传染病防控要求,收集好后,进行双层包装,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化学消毒后,运送至本院固定的焚烧点和填埋点进行处理,运送车辆须密闭,运送后也要用1000mg/L的含消毒液进行化学消毒。(指导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阿坝州阿坝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卫生防护

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加强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等工作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废物分类包装、紧急处理以及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性和防治措施等。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单位应加强相关物资储备,包括:防护服、防护眼镜、口罩、防护靴、双层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体温测量设施,消毒药品和器具等相关消毒物资,医疗废物包装材料,医疗废物发生遗撤、泄露时应急收集、清理设备,备用电源及运输车辆等。(指导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阿坝州阿坝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四、废弃口罩污染防治工作要求

各医疗机构在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者及疑似患者发热门诊和病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产生的废弃口罩应当参照本方案,纳入肺炎疫情医疗废物规范收集、运输和处置清洁区产生的废弃口罩应按照常规医疗废物要求管理。

各乡镇()居住区(由所在辖区乡镇()卫生院负责)、居民小区、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集中区等人口密集的重点区域产生的废弃口罩(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后勤保障组调配消毒器材和消毒液,交于县城乡住房建设局,由县城乡住房建设局进行消毒)经集中收集、消毒后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实现“专人监管、专袋收集、专车运输、及时处置”。

()容器设置。各乡镇()居住区(由辖区乡镇()卫生院和各村负责)、居民小区、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集中区等口密集的重点区域(由县城乡住房建设局负责)应当在原有垃圾收集点增设专用垃圾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容器应为“有害垃圾”收集容器,设置文字标识(标明废弃口罩专用),内设塑料口袋,避免废弃口單与容器直接接触。(指导单位:各乡镇()、县城乡住房建设局)

()废弃口的投放。居民日常产生的废弃口罩应用塑料袋单独打包放至县城乡住房建设局、乡镇()卫生院设置的专用容器内。由县城乡住房建设局负责城区、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乡村,每日自行组织对专用容器进行消毒杀菌。(指导单位:县城乡住房建设局、县卫健局)

()废弃口罩的清运消毒。废弃口须及时清运、日产日清;由县住建负责城区、乡镇卫生院负责乡村废弃口罩的清运,运送前对废弃口进行消毒,运送车辆须密闭,中转处理后及时对车辆进行消毒杀菌(指导单位:县城乡住房建设局、县卫健局)

()废弃口的規范处置。城镇居民小区、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集中区等口密集的重点区城产生的口罩应在卫生健康部门和环保部门指导下,县乡住房建设局负责城区、乡镇卫生院负责乡村,自行组织消毒杀菌后,城区的由县城乡住房建设局统一交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乡村的由各乡镇()政府组织辖区内各村和卫生院先消毒运送至卫生院固定的处置点,并由乡镇()卫生院在固定的处置点进行焚烧、填,处置完毕后对运送车辆和处置场地进行消毒。(指导单位:县城乡住房建设局、县卫健局、阿坝州阿坝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各乡镇())

作业防护。从事收集、转运、处理的一线环卫工作人按传染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自身防护措施。(指导单位:县城乡住房建设局、县卫健局、阿坝州阿坝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加强监管、规范处置,确保我县不发生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污染环境的不良事件

阿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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