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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号)

发布时间:202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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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大干部群众要进一步在思想上、认识上引起高度警惕,坚决做到不串门、不聚集,出门采买生活物资时,不扎堆购物、不聚众聊天,不逗留闲逛。

二、广大干部群众凡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的,应第一时间报告,按照相关流程及时到医院就医就诊,避免与他人密切接触。对就医期间拒不服从医护人员诊治要求且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药店对购买退热与咳嗽药品的,一律登记住所、联系方式和身份信息,并第一时间向医疗主管部门报告。

四、对于明知自己有湖北疫区及其他疫情发生地区旅居、滞留史的返乡来县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且未按规定进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仍然组织参与集会聚会、随意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行政或刑事责任。

                      阿坝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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