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阿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阿坝县乡村振兴局 阿坝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阿坝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县人社发〔2022〕25号)文件规定,为持续做好我县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确保落实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
截至目前,通过乡镇申报、就业服务中心复核、县人社局审批,182人次符合享受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条件,补贴标准800元/人/月,补助资金合计:145600元(大写:壹拾肆万伍仟陆佰元整),现将享受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详细信息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县人社局或县就业服务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837-2482487(人社局);
0837-2481549(就业服务中心)。
附件:2023年8月享受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花名册
阿坝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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