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阿州人社发〔2022〕9号)文件精神,对企业招用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社保补贴按企业为脱贫人口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不包括脱贫人口个人应缴纳部分)给予补贴,岗位补贴按我州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贴,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现将补贴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企业:2家,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人数:3人。
二、拟补贴资金:社保补贴84661.64元(大写:捌万肆仟陆佰陆拾壹元陆角肆分),岗位补贴94560元(大写:玖万肆仟伍佰陆拾元整)。
申请资料已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7天(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公示后无异议,予以拨付补贴。监督电话:2482487、2481549
附件:阿坝县2023年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社保岗位补贴公示
阿坝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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