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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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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县府办发〔2012〕29号

阿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阿坝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阿坝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地震应急工作的领导,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保证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确保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和省、州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破坏性地震分类

破坏性地震分为一般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和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根据国家和省对破坏性地震的分类,结合我县情况,对破坏性地震归为两类: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发生5.0-6.5级地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有关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震。

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发生6.6-7.0级地震,或造成人员死亡200人-100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全县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5%以上。

二、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的分级原则

(一)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由震区所在乡、镇(场)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救助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报告震情、灾情。县政府根据灾情,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并组织、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二)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政府立即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地震应急工作,同时向州,省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实施地震应急救助工作。

(三)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乡、镇(场)和县级有关部门立即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临震预报由州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发布。临震应急工作由县政府统一安排。

(四)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本县地震应急救助工作;县级各部门负责本单位、本系统地震应急救助工作。

三、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震区各乡、镇(场)政府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状态;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部署本乡、镇(场)的地震应急救助工作。

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和县民政局要及时了解震情、灾情,及时向上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震情、灾情并提出应急救灾建议。

四、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震区各乡、镇(场)政府应及时向县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报告震情、灾情,立即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成立抗灾救灾指挥部,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状态,安排部署辖区内地震应急救助工作,组织力量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

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紧急会议,通报震情、灾情,成立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部署地震应急救助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驻军部队报告震情、灾情,接受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门的领导和部署,积极争取武警、部队和非灾区县的支援;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实施震区特别管制措施。

五、临震应急反应

临震应急工作主要包括:

(一)接到上级临震预报后,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宣布进入临震应急状态,随时与州地震局联系了解震情变化,为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决策部署提供科学依据。

(二)加强城镇人口和治安管理,加强宗教工作的领导,保持社会稳定。

(三)加强防震减灾科学知识和政策宣传,防止封建迷信活动和地震谣传、误传事件发生。

(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做好应急救灾准备工作。

六、县政府应急机构的组成及职责

(一)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县长

副指挥长:常务副县长、

成员: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广电局、县建住局、县国土局、县气象局、县电信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分局、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公安局、县人武部、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民宗局、县粮食局、县供销社、县电力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

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组织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时向州、省有关部门报告震情、灾情和地震发展趋势;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抗震救灾和地震应急救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二)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阿坝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挂阿坝县防震减灾办公室牌子),由赵成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负责向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传达省、州、县政府的指示、命令。

2、组织现场强余震和震情分析会商;组织现场震情损失的调查和迅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3、负责审查地震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抗震救灾新闻发布会。

4、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应急职能与部门分工

(一)人员救助和工程抢险

县人武部、武警阿坝县中队、武警阿坝县消防大队、阿坝县驻军部队:负责组织人员救助,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二)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及时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迅速组织医疗急救队伍赴灾区抢救伤员;及时对灾区的食品卫生和饮用水源进行检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等疫情发生。

(三)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县公路分局: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公路和桥涵;优先保证灾情调查及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伤病员的疏散。

(四)通信保障

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确保抗震救灾通讯畅通。

(五)电力保障

电力公司: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发电、供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讯系统、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六)生活物资保障

县发改局、县粮食局、县供销社、县物资公司:负责抗震救灾所需物资的调运和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

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负责灾区人、畜饮用水源和供水系统的恢复和建设,保证灾区救灾、生活用水。

(七)社会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武警阿坝县中队:加强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国家重要财物、设施以及救灾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八)灾民安置和应急资金

县民政局:调配救济物资,设置临时避难场所,发放好救济资金,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负责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县财政局:做好应急资金筹备及应急拨付工作。

县金融保险部门:做好应急救灾信贷准备工作。

(九)重要目标警卫

县公安局、武警阿坝县中队:加强对灾区党政机关、金融单位、贮备仓库、救济物资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十)消防安全

武警阿坝县消防大队:协助和指导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的发生和蔓延。

(十一)次生灾害防御

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安羌电厂、县供销社及有关部门:负责对灾区易于发生火灾、爆炸、污染等次生灾害的物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预防次生灾害发生和防止蔓延扩大。

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建住局、县国土局:要及时有效地排除因地震引起的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十二)灾害损失评估

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开展现场震灾考察和经济损失评估,并请省地震灾害损失评定委员会评定地震灾害损失。

(十三)宣传报道与接受外援

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抗震救灾信息。

县民政局:负责接受和安排国内外向我县地震灾区提供的紧急救援。

八、其它事项

(一)县公安部门、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迅速平息重大地震谣传、误传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二)县级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根据本预案规定的应急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出本部门的应急预案。

附件:阿坝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阿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4月23日印


附件:

阿坝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了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保证防震减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确保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成立阿坝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文定清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周德银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赵成友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杨成德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晓辉县发改局副局长

陶富成县应急办主任

刘小侠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泽兰县科技局副局长

王斌县公安局副局长

甲央云巴县民政局副局长

董品茹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良强县建住局副局长

甲美县供销社主任

蒋贤义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罗伟县交通局副局长

王永洪县水务局副局长

旦白县卫生局副局长

杨芳县广电局副局长

杨福慧县统计局副局长

彭开伦县粮食局副局长

刘强县气象局副局长

朱永康县红十字会秘书长

张宰坤电信阿坝县分公司经理

石先闯武警阿坝县中队副队长

康健武警阿坝县消防中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阿坝县国土资源局(挂阿坝县防震减灾办公室牌子),由赵成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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