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州安心办发〔2016〕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安心工程”住房建设工作,州“安心工程”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阿州安心办发〔2016〕5号文件要求对登记了“安心工程”住房建设州外推荐房团购商品房人员信息及时统计汇总。2016年11月3日至4日,州“安心工程”住房建设谈判小组对推荐商品房登记团购人员在30户以上的成都市、郫县、都江堰市等地区10余个商品房楼盘进行了团购洽谈并与相关楼盘开发商签订了相关协议。经阿坝州“安心工程”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安心工程”住房建设州外推荐商品房团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信息公示
请各县(市)人民政府于2016 年11月15日至17日对最新州外商品房房源及州公积金支持政策等信息(附件1.2)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州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工作由州安心办负责。如因未及时公示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相关县(市)负责。
二、开展团购工作
(一)团购时间
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8日(节假日正常工作)。
(二)团购流程
1. 州“安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阿州安心办发〔2016〕5号文件要求登记了“安心工程”住房建设州外推荐房团购商品房人员信息分别发至各楼盘开发企业。
2.各县(市)和各相关部门负责通知本单位登记了“安心工程”州外团购购房人员在规定的团购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所登记的团购楼盘售房部按到场先后顺序进行选购团购商品房。
3.选购团购商品房职工与相关楼盘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其具体的购房事宜由购房者与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
三、有关事项
(一)如遇到团购商品房楼盘房源不足的情况,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由楼盘开发商在现房或期房中进行调剂后购房职工重新选购。
2.如购房职工不满意楼盘开发商调剂的房源,可在本地区范围内选择(登记在都江堰地区的购房职工只在都江堰地区进行重新选择;登记在成都地区的购房职工只在成都地区进行重新选择;登记在郫县地区的购房职工只在郫县地区进行重新选择)。
3.凡是根据〔2016〕5号文件要求登记了“安心工程”住房建设州外推荐房团购商品房人员,在公示的团购时间段内未去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享受团购政策。今后也不得再纳入“安心工程”住房建设范围。
(二)办理公积金贷款职工需准备的资料
1.已结婚购房客户以家庭为单位,需要夫妻双方到场一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等,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购房客户,个人到场,带身份证、户口簿。
2.携带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查询报告。
(三)办理商业贷款职工需准备的资料
已结婚购房客户以家庭为单位,需要夫妻双方到场一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等,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单身购房客户,个人到场,带身份证、户口簿、个人收入证明。
附件:1.州外团购商品房楼盘信息
2.州公积金支持“安心工程”相关政策
(联系人:杨成刚,联系电话:2836903)
阿坝州“安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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