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省、县、县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拟定阿坝县地方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制定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协调监督。
(三)发挥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加强对本单位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
(四)制定《阿坝县志》和《阿坝县年鉴》编纂方案并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县志、县年鉴资料征集、编修、评审、验收、出版和评奖工作。
(五)对各单位志书和年鉴编纂业务进行指导,负责各类专业志、部门志、行业志及年鉴的出版审定工作。
(六)搜集、整理和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推进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提供县情信息。
(七)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阿坝县地方志编纂中心,属事业(参公)单位,下设3个股室,为综合股、县志股、资料管理股。
三、办公地址:
阿坝县德吉路9号
四、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0837-2486567
负责人: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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