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阿坝县财政局汇总,2019年县本级部门,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146万元,较2018年的1091万元增加55万元,增长5.04。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08万元,较2018年的458万元减少50万元,下降10.9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8万元,较2018年的633万元减少105万元,下降16.58.
2019年县本级“三公”经费预算略有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各部门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