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财政局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汇总报告
四 川 融 策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Sichuan Rongce Accounting Firm Co., Ltd
2021年7月5日
目 录
阿坝县财政局2021年财政支出
绩效评价汇总报告
阿坝县财政局:
我们接受委托,于2021年5月13日-2021年6月7日对阿坝县2021年财政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我们的责任是依据被评价单位提供的评价基础资料,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预算法》以及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的规定,按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1〕6号)、《阿坝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通知》(阿县财〔2021〕50号)的相关要求,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阿坝县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实施了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结合被评价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社会调查等评价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评价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本次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告评价情况
阿坝县2021年绩效评价共涉及报告62份,其中项目类绩效评价报告40份、政策类绩效评价报告4份、部门整体支出类绩效评价报告13份、事前绩效评价5份。
其中政策类绩效评价项目未作缩减、部门整体类、事前类未作缩减,项目类绩效评价报告个数已作缩减,由42个缩减至40个,原因为资金均实施同一项目。调整情况如下:
表1 资金合并报告表
序号 |
资金来源 |
评价金额(万元) |
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浙发改帮扶(2020)19号 阿县财预(2020)字第52号下达藏文中学教学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
555.68 |
阿坝县藏文中学(老校区)教师周转宿舍、教学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
项目总投资1459.2万元 |
阿县财预(2020)字第108号 下达2019年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结转资金(2019年追减)(藏中教辅) |
152.28 |
|||
2 |
阿坝县2020年黑青稞产业园区种子繁育及试验示范推广基地和初加工基地建设项目:阿州财农(2020)80号,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
300 |
阿坝县2020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 |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
阿坝县2020年黑青稞产业园区种子繁育及试验示范推广基地和初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
150 |
(二)现场评价抽样选点及问卷情况
本次选取了62个项目点进行现场评价,涉及15个乡(镇)、29个村、33个卫生院、学校等点。
图1 现场点位选点情况图
针对已完工项目,有效问卷165份,问卷满意度设“非常满意”、“比较满意”、“满意”、“不满意”4个类别,其中“非常满意”118份、“比较满意”15份、“满意”28份、“不满意”4份。
图2 受益群体满意度调查饼状图
(三)资金收支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共涉及40个项目支出、4个政策支出、13个部门整体支出、5个事前,涉及被评价单位30个。本次绩效评价资金共计118150.8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共涉及资金20422.25万元、政策支出共涉及资金7497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共涉及资金87081.6万元、事前3150万元。
图3 绩效评价类别类别资金占比图
(一)前期准备
根据阿坝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要求,四川融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了阿坝县绩效评价小组,并于2021年5月13日到达阿坝县开展工作。并于2021年5月13日前同被评价单位取得联系,对各项目进行基本情况了解,完成了项目的访谈表设计、问卷设计、指标设计等。
(二)实施评价
通过走访项目主管部门,获取项目相关业务资料。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文件、项目资料、资金拨付凭证等。通过与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通过向受益群体发放调查问卷,获取项目受益方对本项目实施效果的整体满意度。
综上,评价组从多方获取数据,并将目标值与完成值进行数据比对,从而得出评价结论。
(三)分析评价
本次绩效评价方法主要包括核查法、对比法、逻辑分析法等,结合被评价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现场访谈、暗访、明访等评价程序。
按照项目决策、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社会效益五类指标,项目政策设计、政策执行、政策效果三类指标,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综合管理、整体效益四类指标,对部门执行过程及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绩效目标科学性、方案实施可行性、投入经济性、预算合理性四类指标,评价资金使用、政策执行、部门执行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制度机制、调整支出结构相关建议,为年度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总结
2021年5月13日-6月7日开展了项目资料查阅、与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访谈、受益对象问卷、实地查看等评价程序,经过问卷和访谈资料整理、数据分析及资料取证、报告撰写等,完成了本次绩效评价工作。
40个项目支出类平均得分91.69分,4个政策支出类平均得分100分,13个部门整体支出类平均得分65.81分,5个事前类平均得分52.4分。
表2 绩效评价评分表
序号 |
评价类别 |
一级指标 |
平均得分 |
1 |
40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
项目决策(12) |
10.75 |
项目实施(11) |
10.59 |
||
完成结果(17) |
14.98 |
||
项目效果(20) |
19.02 |
||
项目效益(40) |
36.29 |
||
合计 |
91.69 |
||
2 |
4个政策支出绩效评价 |
政策设计(30) |
30 |
政策执行(30) |
30 |
||
政策效果(40) |
40 |
||
合计 |
100 |
||
3 |
13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
部门预算管理(80) |
63.35 |
绩效结果应用(10) |
0 |
||
自评质量(10) |
2.46 |
||
合计 |
65.81 |
||
4 |
5个事前绩效评价 |
绩效目标科学性(40分) |
24 |
方案实施可行性(25分) |
15.4 |
||
投入经济性(25分) |
8 |
||
预算合理性(10分) |
5 |
||
合计 |
52.4 |
(一)项目支出、政策支出、事前绩效评价
项目名称:2020年藏传佛教寺庙维修经费项目
涉及单位:中国共产党阿坝县委员会统战部
事实陈述:茸安乡茸贡寺验收报告无验收人员签字、无质量鉴定结论;安羌乡阿花寺、足洛寺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四洼乡四洼尼姑寺验收表无验收内容。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建议被评价单位严格落实项目验收内容,对验收内容量化、细化,同时加强项目资料的审核,确保项目资料内容要素的完整。
项目名称:2020年藏传佛教寺庙维修经费项目、2020年村道维修建设项目
涉及单位:中国共产党阿坝县委员会统战部、阿坝县交通运输局
事实陈述1:2020年藏传佛教寺庙维修经费项目,截止绩效评价日2021年5月13日,9个寺庙维修实际已完成5个。
事实陈述2:2020年村道维修建设项目,《2020年村道维修建设项目方案》计划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2020年6月完工;实际项目于2020年6月开工,7月交工。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建议被评价单位加快督促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对项目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监督,确保项目在计划时限内保质保量完工。
项目名称: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助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各莫乡)项目、2020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省级补助资金项目
涉及单位:阿坝县卫生健康局、阿坝县各莫镇人民政府
事实陈述1: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助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根据实地调查,核酸检测移动实验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的生物安全柜截止评价日暂未安装,未投入使用。
事实陈述2: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助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采购的10台便捷式肺功能仪型号(SPM-A),其中7台已经下发到各乡镇卫生院,剩余三台留存在阿坝县卫生健康局库房中。
事实陈述3: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助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2020年12月购买的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2台下发至阿坝镇和麦尔玛乡,经实地查看因无专业人员,仪器暂未使用,人才培训未实施。
事实陈述4: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各莫乡)项目,未使用购买的农机进行搬运和收割。
事实陈述5:2020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省级补助资金项目,负压病房改造配套设施设备截止评价日暂未完成调试暂未投入使用。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建议被评价单位及时发放及安装已采购的设备,培训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系统培训,及时发挥医疗设备的救治帮扶作用;建议被评级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申报项目,在项目完工后,充分利用扶贫项目资产,将未投入资产及时投入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名称:阿坝县2020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旅游厕所建设)项目
涉及单位:阿坝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事实陈述:根据阿坝州财政局 阿坝州文体旅局《关于下达2020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旅游厕所建设)的通知》(阿州财教〔2020〕30号),资金专项用于阿坝县2020年新建旅游厕所2座、改建旅游厕所1座;项目实际完成新建旅游厕所1座和改建旅游厕所1座。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建议被评价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进行目标建设,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控制度以及内部财务规范,针对项目管理制定相应制度,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项目名称:阿坝县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蕨麻人工种植项目)
涉及单位:阿坝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
事实陈述:根据《四川省阿坝州阿坝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整合阿州财农〔2019〕131号用于在安斗乡华罗村人工种植育种蕨麻200亩,项目资金40,000.00元实际用于补助蕨麻人工种植项目租地款。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建议被评价单位严格规范项目资金支付程序,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不真实、不合规的报销不予以支付,并报告项目负责人。
项目名称: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各莫乡)项目
涉及单位:阿坝县各莫镇人民政府
事实陈述:各莫乡高原有机农业种植、蔬菜、黑青稞种植总投资7,519,000.00元,2020年销售额共计2,493,350.00元,与实际总投资7,519,000.00元相比亏损5,025,650.00元,该项目未实现经济收益。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建议被评价单位严格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加强项目管理,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项目名称: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各莫乡)项目
涉及单位:阿坝县各莫镇人民政府
事实陈述: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各莫乡)项目,各莫乡查不让村高原有机农业种植基地项目2020年4月7日阿坝县各莫乡查不让村脱贫攻坚造林合作社与仲尕甲、恒科、西穷等共计30人签订《劳务协议》,协议中未明确劳动报酬金额;2020年4月1日签订劳务合同,组织人员进行田间管理,共5人,合同中未明确管理报酬金额;各莫乡俄修村高原有机农业种植基地项目2020年4月7日阿坝县各莫乡俄修村脱贫攻坚造林合作社与让俄、华尔江、怀多等共计30人签订《劳务协议》,协议中未明确劳动报酬金额;各莫乡俄修村蔬菜、黑青稞种植项目,2020年4月7日阿坝县各莫乡俄修村脱贫攻坚造林合作社签订劳务协议雇佣工人10人,协议中未明确劳动报酬金额;各莫乡雄哇村蔬菜及黑青稞种植项目,2020年4月7日阿坝县各莫乡雄哇村脱贫攻坚造林合作社签订劳务协议雇佣工人10人,协议中未明确劳动报酬金额;各莫乡查不让村蔬菜及黑青稞种植项目:2020年4月7日阿坝县各莫乡查不让村脱贫攻坚造林合作社与洛日、泽让拉姆、查里玛等共计20人签订《劳务协议》,协议中未明确劳动报酬金额;各莫乡查不让村蔬菜及黑青稞种植项目:2020年4月1日与甲穷、兰木甲等5人签订《田间管理劳务协议》中未明确管理报酬金额。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建议被评价单位严格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在签订合同时,确保合同要素完整,今后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项目名称: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各莫乡)项目
涉及单位:阿坝县各莫镇人民政府
事实陈述:各莫乡俄修村蔬菜、黑青稞种植项目:经实地考察,与各莫乡俄修村泽让甲访谈得知,在各莫乡俄修村蔬菜、黑青稞种植项目中,劳务协议签署姓名为泽让甲,但是有时泽让甲没有时间就是泽让甲的父亲替泽让甲出勤完成劳务工作。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建议被评价单位严格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仔细核对实际劳务出勤人员,确保劳务合同签订人员与实际出勤人员一致。
项目名称: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各莫乡)项目
涉及单位:阿坝县各莫镇人民政府
事实陈述:各莫乡查不让村蔬菜及黑青稞种植项目报账资料中的《阿坝县科学和农业畜牧水务局项目验收报告》,无组织验收单位负责人签字、无组织验收单位盖章。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建议被评价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资金支付审批程序,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理有效,保证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项目名称:2020年省级财政卫生健康专项(扶贫)补助资金项目
涉及单位:阿坝县卫生健康局
事实陈述:2018年贫困地区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补助资金实际补助用于2017年阿坝县卫生和健康局引进的定向医学专科生,无调整文件。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建议被评价单位严格按照该项目《实施办法》实施,项目实施内容如需变更,按照规定逐级上报经过审批后才能进行变更,项目调整、变更文件需准备齐全。
项目名称:阿坝县金鼓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运转情况项目
涉及单位:阿坝县金鼓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事实陈述:未明确该项目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效益等绩效目标。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建议被评价单位在年初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或方案,明确想实施内容、计划时限等。
项目名称:阿坝镇一村村内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涉及单位:阿坝镇人民政府
事实陈述:根据《四川省阿坝州阿坝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阿坝镇一村村内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村内管网改造、建设下水道及通自来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阿坝镇一村村内建设内容为道路恢复、道路加宽、栏杆、盖板沟,与资金规划支持内容不符。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建议被评价单位严格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划实施,项目调整、变更文件需准备齐全。
项目名称:阿坝镇一村村内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涉及单位:阿坝镇人民政府
事实陈述:阿坝镇一村村内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计划实施内容为道路损坏破除后恢复586㎡、道路加宽两米共930㎡、开挖土方279m³、道路横向盖板沟57米、栏杆530米、绿化1025㎡。经实地调查,阿坝镇一村村内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实际实施内容中未包含绿化工程。
我们的意见或建议:建议被评价单位严格按照该项目《实施办法》实施,项目实施内容如需变更,按照规定逐级上报经过审批后才能进行变更。
项目名称:贾柯河牧场一分场产业扶贫道路建设项目
涉及单位:阿坝县交通运输局
事实陈述:根据《阿坝县2020年交通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方案》,贾柯河牧场一分场产业扶贫道路建设项目计划于2020年4月开工建设,2020年10月完工。截止绩效评价日2021年5月13日,项目尚未完工。
我们的意见或建议:建议被评价单位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监督,确保工程进度如期完成。
项目名称: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贾洛镇)项目
涉及单位:阿坝县贾洛镇人民政府
事实陈述:经实地调查与访谈得知,阿坝县贾洛镇勒坤玛村集体经济手工作坊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建成后手工作坊暂未投入使用,目前出租三间房间给当地施工方收取租金每月1,800.00元。与该项目为拉动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的加工与销售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使整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营销推动下得到传承,促进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的功能不符。
我们的意见或建议:建议被评价单位严格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划实施,项目调整、变更文件需准备齐全,加强项目管理,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项目名称:阿坝县漫泽塘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阿坝县求吉玛乡索日玛村桥梁重建工程项目、阿坝县贾洛镇龙尕村产业路建设项目、阿坝县贾洛镇日阿洛村产业路维修建设项目、阿坝县麦尔玛镇莫哇洛村通村公路巩固提升项目
涉及单位:阿坝县金鼓旅游有限责任公司、阿坝县交通运输局
事实陈述:未制定质量控制、制度,风险管理措施、应急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后续维护管护制度;未制定成本控制制度、措施,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管理等。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建议及时制定出项目后续维护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应急措施、成本控制制度等。
项目名称:阿坝县求吉玛乡索日玛村桥梁重建工程项目、阿坝县贾洛镇龙尕村产业路建设项目、阿坝县贾洛镇日阿洛村产业路维修建设项目、阿坝县麦尔玛镇莫哇洛村通村公路巩固提升项目
涉及单位:阿坝县交通运输局
事实陈述:对项目数量、项目时效进行了量化,但未对项目效益进行量化,未明确项目具体实施时间。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建议对绩效目标效益进行充分分析并量化,明确绩效目标、明确项目实施计划。
(二)部门整体支出
涉及单位:中国共产党阿坝县委员会组织部、阿坝县司法局、阿坝县公安局、阿坝县教育局、阿坝州阿坝生态环境局、阿坝县贾洛镇人民政府
事实陈述1:阿坝县组织部2020年4月18号凭证,支付2019年ETC费用356.90元无发票及银行回执单;2020年4与19号凭证,支付2020年ETC费用193.20元无发票及银行回执单。
事实陈述2:阿坝县司法局2020年1月11号凭证,记账凭证后无2020年1月固定资产折旧清单;2020年3月8号凭证,利息收入64.59元无银行回执单;2020年9月9号凭证,利息收入133.17元无银行回执单。
事实陈述3:阿坝县公安局2020年10月14日报销查理、河支、下安斗派出所项目监理费64,400.00元,报账资料附件中无查理、河支、下安斗派出所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事实陈述4:阿坝县教育局2020年9月2号凭证,支付第一书记电费3,400.00元,阿坝县教育局倡导阿布洛村“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运动会购买选手礼品2,700.00元,原始凭证附件中无礼品领取表;2020年9月第8号凭证,支付政府采购专家费5,856.00元,2020年8月18日报销单,报销用于政府采购专家就餐费用146.00元,原始凭证附件中无就餐清单(菜单);2020年11月第65号凭证,支付昂科差旅费7,066.00元,2020年11月14日报销单,报销公务用车川U39119车换刹车片980.00元,原始凭证附件中无汽车维修单;2020年9月第34号凭证,支付39119维修费18,950.00元,原始凭证附件中无汽车维修审批单。
事实陈述5:阿坝州阿坝生态环境局2020年12月第10号凭证,瓦色秀报销燃油费停车费,附件中无派车单。
事实陈述6:阿坝县贾洛镇人民政府2020年1月13号凭证,支付贫困村党员支部培训费3,000.00元,未附培训相关资料;阿坝县贾洛镇人民政府2020年1月8号凭证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未附折旧表,无原始凭证。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补齐原始单据,确保会计凭证的完整性,保证每笔业务的真实性;在今后加强财务力度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报销不予报销,并报告单位负责人。
涉及单位:中国共产党阿坝县委员会组织部、阿坝县司法局、阿坝县人民检察院、阿坝州阿坝生态环境局
事实陈述1:2020年6月18号凭证,杨斯基报销2020年6月3日-19日到马尔康出差住宿费4,800.00元,所附住宿发票均未加盖发票专用章。
事实陈述2:阿坝县司法局2020年3月11号凭证,康羽报销停车费及洗车费224.00元,其中包含2张定额发票共计30.00元未加盖发票专用章。
事实陈述3:阿坝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3月27日东波报销交通费7,946.00元,其中1张发票尚未加盖发票章(发票代码为:051001800107,发票号码为:78953837),发票金额530.00元。
事实陈述4:阿坝州阿坝生态环境局2020年7月第14号凭证,支维修维护费(油费)13,892.00元,原始凭证附件中有一张2020年4月16日开具的发票未盖发票专用章(发票代码:051001800107,发票号码:82863764,数量1576.18升,金额:9,000.00元,销售方:阿坝县中固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固加油站)。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要求,对无发票章的发票退回,并要求对方单位重新加盖发票专用章。
涉及单位:阿坝县司法局、阿坝县公安局、阿坝县民政局、阿坝县贾洛镇人民政府
事实陈述1:2020年3月9号凭证,阿坝县司法局同阿坝县精创广告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法治宣传资料印刷及法治宣传用品制作服务合同》未签订合同日期。
事实陈述2:2020年1月1日阿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与共确签订《劳动合同》,未对合同金额及劳务报酬支付方式作出明确规定。
事实陈述3:阿坝县民政局2020年7月第6号凭证,2020年5月20日阿坝县民政局与阿坝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未明确质保服务期限。
事实陈述4:2020年5月2号凭证,贾洛镇人民政府同新中大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上,贾洛镇人民政府未签章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原始单据审核力度,对不规范、不完善的原始资料退回,待其无误后进行报销支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在合同中明确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质保服务期限等。
涉及单位:阿坝县公安局
事实陈述:经查看阿坝县公安局《阿坝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审批表》,审批保障阿坝县公安局河支寺寺庙派出所项目设计费尾款7,600.00元。审批表中无经办人签字;驾驶员徐勇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1月3日前往金川县,车牌号为川A1370警的《阿坝县公安局派车单》,派车单中没有部门主要领导审核意见和县局分管领导审核意见;2020年12月3日,领款单位为武汉新光验元商贸有限公司,报销事由为购买警用执勤大檐帽,报销金额为26,345.00元的《阿坝县公安局专项经费报销凭证》中无局主要领导批示、所队室或案件负责人签字、分管局领导签字;驾驶员王超2020年9月30日-2020年11月29日前往金川县,车牌号为川A9008警的《阿坝县公安局派车单》,派车单中没有部门主要领导审核意见和县局分管领导审核意见;2020年11月24日,领款人为马勇飞,报销事由为购买在押人员蔬菜,报销金额为29,185.00元的《阿坝县公安局专项经费报销凭证》中无局主要领导批示、分管局领导签字。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建议被评价单位严格按照部门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资金支付审批程序,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理有效,保证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涉及单位:阿坝县公安局
事实陈述:阿坝县公安局2020年1月-12月财务资料,会计凭证均未进行装订归档。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建议财务人员应按《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规定及时归档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涉及单位:阿坝县人民法院
事实陈述:阿坝县人民法院2020年12月32号凭证,账簿记账凭证记载为财政拨款收入转盈余(借方:财政拨款收入 贷方:本期盈余),财务软件凭证记载为增加固定资产(借方:固定资产 贷方:累计盈余)。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建议根据真实情况调整相关会计科目,确保账账相符。
涉及单位:阿坝县人民法院
事实陈述:阿坝县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2号凭证,向成都鑫顺公司采购松木床及床垫14套共计22,600.00元,未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向阿坝县启盛酒店购买高压蒸饭箱、保鲜柜、燃气灶等厨房生活用具共计34,550.00元,未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建议将未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资产及时转为固定资产,确保账实相符。
涉及单位:阿坝县人民法院、阿坝县民政局、阿坝县查理乡人民政府、阿坝县贾洛镇人民政府、阿坝县组织部
事实陈述1:2020年记账凭证上均未落实记账、审核、制单财务人员姓名。
事实陈述2:阿坝县民政局会计凭证中记账、审核、制单为同一人。
事实陈述3:阿坝县查理乡人民政府2020年记账凭证上,记账、审核、制单未落实财务人员姓名。
事实陈述4:阿坝县贾洛镇人民政府2020年记账凭证上,记账、审核、制单未落实财务人员姓名。
事实陈述5:阿坝县组织部2020年5月16号凭证,记账凭证上制单与复核人均为杨斯基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要求,落实财务人员的签字,分离制单人与复核人,做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充分发挥复核人员的审核功能。
涉及单位:阿坝县人民检察院、阿坝县民政局、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事实陈述1:阿坝县人民检察院《阿坝县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派车通知单》中用车部门负责人、用车事项、用车时间及行车里程,均未签字审批或注明用车原因和用车时间以及行车里程。
事实陈述2:阿坝县民政局2020年12月第23号凭证,经查看,2020年3月15日驾驶员为王晓江,车牌号为川U00552的《阿坝县民政局派车单》中派车领导未签字;2020年6月第5号凭证,经查看,2020年3月31日驾驶员为王晓江,车牌号为川U00552的《阿坝县民政局派车单》中派车领导未签字,未注明用车人员;2020年6月第5号凭证,经查看,2020年3月23日驾驶员为王晓江,车牌号为川U00552的《阿坝县民政局派车单》中派车领导未签字,未注明用车人员。
事实陈述3: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7月第13号凭证,2020年7月28日马崇芬、段坪萍、蒲开丽等一行8人报销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到若柯河牧场农业村结对帮扶差旅费4,992.00元,尚未明确出差日期;2020年7月28日报销刘建康等一行6人到甲尔多乡甲尔多村结对帮扶差旅费4,680.00元,尚未明确出差日期;2020年7月28日报销廖跃芳等一行2人到甲尔多乡检玉村结对帮扶差旅费1,620.00元,尚未明确出差日期;2020年7月28日报销马勇欢、李树平等一行6人到甲尔多乡正达村结对帮扶6,864.00元,尚未明确具体出差日期。2020年12月第22号凭证,2020年12月7日马勇欢、谢尔莫、李树平等一行6人报销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各莫镇正达村结对帮扶差旅费6,864.00,尚未明确具体出差日期;2020年12月7日管玲、易争媛等一行6人报销报销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各莫镇若柯河村结对帮扶差旅费8,880.00元,尚未注明具体出差日期;2020年12月7日段坪萍、蒲开丽等一行6人报销报销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各莫镇哈拉玛村结对帮扶差旅费4,992.00元,尚未注明具体出差日期;2020年12月7日廖煜蓉、苏莉一行2人报销报销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各莫镇格玉村结对帮扶差旅费1,620.00元,尚未注明具体出差日期。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建议按照派车通知单要求审批,在今后加强《阿坝县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派车通知单》力度审核,对不真实、不合规的报销不予报销,并报告单位负责人;严格按照部门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资金支付审批程序,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理有效,保证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涉及单位:阿坝县人民检察院、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事实陈述1:阿坝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6月1日,东波报销下乡差旅费12,262.80元,其中根据《差旅费报销单》填制记录显示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4日报销下乡差旅费和误餐补助天数为13天,每天报销公杂费标准为25.00元、误餐补助为100.00元,实际报销公杂费和误餐补助共计1,625.00元,根据记录显示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4日实际应为12天,多报销公杂费和误餐补助1天,涉及资金125.00元。
事实陈述2: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6月15日易承媛报销采购职工之家物资差旅费850.00元,根据《差旅费报销单》记录显示出差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3日,记录显示6月1日阿坝县至成都报销误餐补助120.00元,6月3日从成都至阿坝县,报销误餐补助120.00元;经核实多报差旅费-误餐补助40.00元。2020年6月15日王凯明、杨容成等一行3人报销采购职工之家物资差旅费3,255.00元,根据《差旅费报销单》记录显示出差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5日,记录显示6月1日阿坝县至成都3人共计报销误餐补助360.00元,6月5日从成都至阿坝县,3人共计报销误餐补助360.00元;经核实多报差旅费-误餐补助120.00元。2020年7月31日杨容成等一行3人报销2020年食品经营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工作“双随机”检查差旅费270.00元,其中7月29日杨容成等一行3人从阿坝至莲宝叶则景区检查,按照60.00元/天标准,共计报销180.00元,经核多报差旅费90.00元。2020年9月21日罗永红等一行2人报销质检校综合能力培训差旅费2,705.00元,《阿坝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干部综合能力提升素质提升培训班的通知》培训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至9月19日共计5天。9月15日下午17:30前报到,9月16日至19月日培训,9月19日返程;文件第五条第一款明确了参训人员培训期间食宿均统一安排;根据《差旅费报销单》记录显示2020年9月14日从阿坝县至峨眉,9月20日从返程至阿坝县,多报销住宿费1天涉及金额180.00元。2020年9月20日任显豪报销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2日参加药械化监管业务培训差旅费,根据《差旅费报销单》记录显示2020年9月7日从阿坝至峨眉报销误餐补助120.00元,2020年9月12日从峨眉返程至阿坝报销误餐补助120.00元;根据《阿坝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核实多报误餐补助40.00元。2020年10月27日龙朝红、李勇、彭波一行3人报销2020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参与行政执法能力培训差旅费2,865.00元,其中2020年10月24日从成都回阿坝龙朝红、李穷、彭波一行3人报销误餐补助360.00元,根据《阿坝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核实多报误餐补助60.00元。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建议收回虚假报销的下乡差旅费补助,在今后加强财务力度审核,对不真实、不合规的报销不予报销,并报告单位负责人。
涉及单位:阿坝县人民检察院
事实陈述:阿坝县人民检察院报销公务接待费959.00元,《接待函》记录显示接待专案组一行9人(州院:胡远蓉;汶川县院:薛伟、肖帅、肖力钊、吴道华;若尔盖县院:李玉梅、王迁村、索郎拉么及一名驾驶员),经核未见派出单位公函;报销公务接待费495.00元,《接待函》记录显示接待阿坝州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马英等三人到阿坝县检察院调研民事执行检察工作,经核未见派出单位公函。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建议加强财务力度审核,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执行,对规定内无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的接待费不予报销。
涉及单位:阿坝县人民检察院
事实陈述:阿坝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12月第28号凭证,2020年11月30日东波和杨锐报销差旅费1,045.00元,其中杨瑞所填制的《差旅费报销单》记录显示出差事由为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补录工作,出差日期为2020年11月8日至2020年11月11日,《阿坝县人民检察院出差人员派遣单》记录显示出差时间为2020年11月8日至11月9日;杨瑞所填制的《差旅费报销单》出差日期与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所出具的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补录工作文件培训时间一致。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建议在进一步规范《阿坝县人民检察院出差人员派遣单》审批程序,今后加强出差派遣力度审核,对不真实、不合规的报销不予报销,并报告单位负责人。
涉及单位:阿坝县林业和草原局、中共阿坝县委政法委员会、阿坝州阿坝生态环境局、阿坝县查理乡人民政府
事实陈述1:阿坝县林业和草原局公务车川U78922于2020年11月20日修车5,205.00元,无公务车维修审批单;公务车川U78922于2019年12月、20202年3月、2020年6月维修,均无公务车维修审批单。
事实陈述2:中共阿坝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3月12号凭证,公务车川U70083于2020年3月维修车辆(维修费3,900.00元),无公务车审批单。
事实陈述3:阿坝州阿坝生态环境局2020年7月第16号凭证,报销车辆维修费4,201.24元,原始凭证附件中阿坝仁和汽车维修修理单未注明维修明细。
事实陈述4:阿坝县查理乡人民政府2020年12月22号凭证,公务车维修费29,160.00元,无公务车维修审批单;2020年6月6号凭证,支付公务车维修费16,779.66元,均无公务车维修审批单。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建议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力度,补齐维修明细费用,严格执行公务车用车规定,对规定内无相关领导签字审批的维修不予报销,落实公务车使用信息台账登记,对不完善、不完整、不合规的原始资料不予报账。
涉及单位:阿坝县林业和草原局、阿坝州阿坝生态环境局、阿坝县贾洛镇人民政府
事实陈述1:阿坝县林业和草原局黄文海于2020年7月23日至28日到成都开标产生油费1,097.00元,其报销时间为2020年11月。
事实陈述2:阿坝州阿坝生态环境局2020年7月第13号凭证,支东措2019年12月8日至12月10日到成都参加阿坝县乡镇集中饮用水源 保护区划分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整治方案采购项目开标差旅费合计1,407.00元,差旅费报销单填制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银行进账单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
事实陈述3:阿坝县贾洛镇人民政府2020年11月15号凭证,支付公务车加油费,包含9张共计4,336.00元的2018年加油费。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建议被评价单位加强内部财务规范,要求报销人员及时报销费用,避免因时间原因导致真实性的审核失真。
涉及单位:中共阿坝县委政法委员会
事实陈述:中共阿坝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3月12号凭证,毛超同谢书记2020年3月5日-7日到成都、若尔盖拉防疫物资,《阿坝县政法委派差单》上分管领导签字时间为3月23日;2020年7月11号凭证,坤斌于2020年7月10日报销扫黑除恶宣传资料、打印资料等报销费用,会计签字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其分管领导签字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原始单据审核力度,并严格执行单位内部财务制度,对审批程序不完整的、无领导签字审批的不予支付。
涉及单位:阿坝县教育局
事实陈述:2020年9月第34号凭证,支付39119维修费18,950.00元,根据阿坝任何汽车维修修理单预定交车日期为2019年12月12日,附件车辆定点维修合同书签订时间为2020年7月1日,报销维修时间合同服务期限内;2020年12月第83号凭证,支付考察交流接待费,考察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至9月26日,原始凭证附件中餐饮费发票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共1张,金额8,160.00元,住宿费发票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共3张,金额22,000.00元。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建议被评价单位在今后加强财务力度审核,严格报销审核流程,对存在问题的报销不予报销,并报告单位负责人。
涉及单位: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事实陈述:支付阿坝县有机产品溯源体系建设项目余款242,475.00元;根据阿坝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成都东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阿坝县有机产品溯源体系建设项目合同》第四条 第二款 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2点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票据凭证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项目合同金额45%即218,227.50元;第3点质量保证金:项目建设万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将项目合同金额5%即24247.5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周期为1年,1年后,甲方收单乙方票据凭证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退还项目质量保证金;根据《阿坝县政府采购验收证明书》该项目于2019年11月21日经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验收合格;根据成都东哲科技有限公司向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请款申请书》情况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请款金额为剩余合同款项242,475.00元;该项目未按《阿坝县有机产品溯源体系建设项目合同》第四条 第二款 服务费支付方式,支付项目款。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建议严格按照合同相关要求进行付款,在今后加强财务力度审核,严格按照相关合同条款要求支付相关款项,杜绝未按此类问题的发生。
涉及单位:阿坝州阿坝生态环境局
事实陈述:2020年12月第1号凭证,支付办公费,根据2020年10月20日填制的差旅费报销单,报销东措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到成都参加项目评审会差旅费1,050.00元,根据《阿坝州阿坝生态环境局考勤表》东措在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存在考勤记录。瓦色秀2020年11月3日至4日送张淑芳局长到若尔盖开会,在《阿坝州阿坝生态环境局考勤表》中2020年11月3日至11月4日存在瓦色秀考勤记录。瓦色秀2020年10月16日至25日送张淑芳局长到成都培训及省环科院办事,报销差旅费5,500.00元,在《阿坝州阿坝生态环境局考勤表》中2020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存在张淑芳和瓦色秀考勤记录。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建议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力度,严格执行报销管理规定,严格报销审核机制。
涉及单位:阿坝县查理乡人民政府
事实陈述:2020年期间,阿坝县查理乡人民政府公务车报销多次存在未注明公务车牌号以及驾驶员情况,公务车报销记载内容不完善。
我们的意见及建议:建议加强内部控制监管,提高财务审核力度,对不完善、不完整、不合规的原始资料不予报账。
本评价报告仅限于阿坝县财政局和国家相关部门了解该项目评价绩效情况之用。未经相关机构同意,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评价结果对外公布。
附表1:政策支出类完工及效益表
附表2:项目支出类完工及效益表
附表3:部门整体支出类部门执行情况表
四川融策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七月五日
附表1:
政策支出类完工及效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完工情况 |
效益情况 |
1 |
阿坝县生态管护公益性岗位工资项目 |
完工 |
阿坝县全县共计有3314户贫困户,生态管护成效通过《阿坝县2020年生态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考核办法》中相关考核程序体现,对生态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管护责任区内有无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挖沟排水、取土、采集泥炭、揭取草皮等破坏森林、草原、湿地、河湖等生态环境和资源的行为;管护责任区内有无采矿、采砂、采石、开垦、开荒等侵占、改变林地、草地、湿地、河堤、河岸用途的行为;管护责任区内有无火情、火灾的发生;管护责任区内有无林业有害生物危害、草原鼠虫危害、动物疫病疫情的发生等,通过考核结果可以间接反映出生态管护成效。 |
2 |
阿坝县若果朗水利工程渠系配套项目 |
完工 |
阿坝县若果朗水利工程渠系配套项目完成新建一条河支支渠14.4km,69条斗渠共54.46km,农渠313.21km及相应配套渠系附属结构,项目功能实现达预期目标。 |
3 |
阿坝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
完工 |
解决了阿坝县无污水处理能力的现状,污水处理站建成后目前实际污水处理能力为3600m³/d。 |
4 |
阿坝县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处理建设项目 |
未完工 |
|
附表2:
项目支出类完工及效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完工情况 |
效益情况 |
1 |
贾柯河牧场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未完工 |
|
2 |
阿坝县阿坝镇二村学生通道及附属建设项目 |
未完工 |
|
3 |
阿坝县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 |
完工 |
阿坝县烈士陵园内组织过多次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为阿坝县爱国主义教育、革命精神传承起了教育警示作用。 |
4 |
阿坝县2020年省级扶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图书仪器设备及信息技术装备、校舍及附属建设项目 |
完工 |
2020年省级扶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图书仪器设备及信息技术装备、校舍及附属建设项目的实施为部分条件交叉的学校配备了智能电子黑板,使教学变得更加生动形象,提升了学校教学水平,新建的教师宿舍,解决了大部分老师住房生活条件,减轻教师们的生活压力。 |
5 |
阿坝县藏文中学(老校区)教师周转宿舍、教学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
未完工 |
|
6 |
阿坝县各莫乡中心幼儿园(二期)建设项目 |
未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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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阿坝县洛尔达乡学尔沟村幼儿园项目 |
完工 |
项目的建设完善了阿坝县教育体系,整合教育资源,优化办学布局,改善办学条件,提高阿坝县教育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达到标准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改善教育低水平、低层次办学现状。 |
8 |
2020年第一批中央新疆西藏等地藏区教育特殊补助资金项目 |
未完工 |
|
9 |
阿坝县贾洛镇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项目 |
未完工 |
|
10 |
阿坝县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 |
完工 |
阿坝县水源地保护保护工程通过对神作村1、2号水源地和安羌村水源地进行围栏、取水口及管沟开挖、埋设供水管及坝下清淤工程的实施,改善水源地取水口环境,确保水源地取水口水质达标,提升水源地附近区民饮水及生活用水安全。 |
11 |
阿坝县2020年文化旅游提升工程(扎尕尔沟景区)项目 |
未完工 |
|
12 |
阿坝县2020年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
未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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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阿坝县2020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旅游厕所建设)项目 |
完工 |
阿坝县旅游厕所建设项目已新建查理像然木夺村旅游厕所1座,改建朝霞夕照观景台旅游厕所1座,因近期然木夺村厕所水管冻坏,尚未维修使用。 |
14 |
2020年藏传佛教寺庙维修经费项目 |
未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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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阿坝县阿柯河阿坝镇河支堤防工程项目 |
未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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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阿坝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完工 |
阿坝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所涉及的蓄水池都配有防护围栏且完全遮掩,防治水源被污染,设备措施完善。工程建成后使区域内农村问题得到改善,进一步解决了村庄饮水问题,项目实施后有利于解放生产力,不用为生活用水发愁,且蓄水池水源充足。 |
17 |
阿坝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 |
完工 |
阿坝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所涉及的蓄水池都配有防护围栏且完全遮掩,防治水源被污染,设备措施完善。 |
18 |
阿坝县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蕨麻人工种植项目) |
完工 |
蕨麻人工种植项目资金用于支付项目租地补助,对象为所有租地农户,为蕨麻的种植提供了基本条件。 |
19 |
阿坝县2020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 |
完工 |
阿坝县2020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采购设备类别多,涵盖行强,新建仓库和烘干房节省许多人力,园区内设备功能配置相对齐全。 |
20 |
阿坝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
未完工 |
|
21 |
2020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省级补助资金项目 |
完工 |
阿坝县医院采购的CT机3.5M球,数字胃肠机球管、眼科设备、负压病房改造配套设施设备等日常使用能够正常运转。 |
22 |
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助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 |
完工 |
采购的10台便捷式肺功能仪型号(SPM-A),其中7台已经下发到各乡镇卫生院,剩余三台留存在阿坝县卫生健康局库房中;2020年12月购买的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2台下发至阿坝镇和麦尔玛乡。 |
23 |
2020年省级财政卫生健康专项(扶贫)补助资金项目 |
完工 |
阿坝县卫生健康局实施的生育秩序整治对象,在节育后生活未受到影响,健康状况良好。根据阿坝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工作报告,截至2020年12月落实长效节育措施2548人,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为72.24%。 |
24 |
2020年省、州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项目 |
完工 |
根据受益群众反馈问题分析,其中对2020年省、州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项目表示非常满意的6人,表示比较满意的1人,表示满意的4人。 |
25 |
阿坝县金鼓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运转情况项目 |
完工 |
2020年阿坝县莲宝叶则景区共接待游客32130人次(全票30551人次、半票1579人次),产生门票收入3,651,320.36元。 |
26 |
阿坝县莲宝叶则景区旅游扶贫产业建设项目 |
未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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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阿坝县小微企业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 |
未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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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阿坝县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牲畜暖棚建设项目 |
完工 |
在全县15乡镇新建牲畜暖棚382户,户均100平方米,每户补助30,000.00元。 |
29 |
扎尕尔沟旅游扶贫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
完工 |
项目是莲宝叶则扎尕尔措景区内重要交通的通道,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景区内目交通布局,提升路网服务水平;有利于促进项目区的旅游、文化资源的进一步开发;这对于阿坝县打造县域知名旅游目的地,推进县域经济的发展,改善项目区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项目投资能较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
30 |
阿坝县洛尔达乡徐藏村桥梁建设项目 |
完工 |
项目已实现双车道通行,通行速度满足设计速度20km/n设计标准,满足人力车、畜力车、自行车、机动车等通行,满足未来日益增长的汽车通行量需求。 |
31 |
2020年村道维修建设项目 |
完工 |
项目的建设解决了沿线群众出行难问题,间接带动了该村的商贸物流交易,对当地旅游、经济、文化发展至关重要。该项目惠及该村沿线贫困户628户3048人出行,并改善和提升其生产生活水平,同时改善道路条件,使得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观,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村公路的使用效益及效用。 |
32 |
阿坝县柯河乡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
完工 |
阿坝县柯河乡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的实施解决柯河乡尼门达村68户547人由定居点到远牧点放牧出行难的问题,有效解决群众放牧及夏季药山挖药等问题,从长期来看能为群众在放牧、中药材、林下产品等方面起到帮助,从而提高群众经济收入和出行安全;解决哇多村村70户432人村民出行难的问题,全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提高,为格朗沟药山远牧点村民提供极大的便利,同时方便排查沿线住户的安全隐患;解决哇多村110户617人(其中,贫困户18户76人)村民出行难的问题;可以使伊俄村461人(其中,贫困户48户265人)受益,有助该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壮大,并为该村生产生活条件奠定基础,提升群众幸福感。 |
33 |
阿坝县安羌乡纳昆村奶源路建设项目 |
完工 |
新建的奶源路可供两辆小汽车实现双向通行,受益群众认为该项目的实施改善了纳昆村道路运输情况,提高了生活质量,使收入得到而提高。 |
34 |
阿坝县洛尔达乡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
完工 |
解决了阿尔君村88户500人(其中,贫困户15户62人)村民出行难的问题,哇多村110户617名村民出行难的问题,洛尔达村197户998人(其中,贫困户35户124人)村民防洪减灾问题;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村民生产生活,并为项目区生活生产牧牛,旅游业的发展等奠定基础。 |
35 |
阿坝县四洼乡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
完工 |
解决了项目建成后覆盖全乡三个行政村486户2963人(其中,贫困户157户769人),利进一步完善区域内农牧民群众生产条件,农业科学化发展,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群众收入,加强集体经济设施建设,改善群众出行。 |
36 |
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各莫乡)项目 |
完工 |
项目合计带动198名村民参与劳务,分别从事种子播种、装袋、晾晒、搬运、农机收割、田间管理等工作。受益群众认为该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就业环境,为村民提供了就业机会,使收入得到而提高,提供了种子播种、装袋、晾晒、搬运、农机收割、田间管理等岗位。 |
37 |
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贾洛镇)项目 |
完工 |
阿坝县贾洛镇勒坤玛村集体经济手工作坊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建成后手工作坊暂未投入使用,目前出租三间房间给当地施工方收取租金每月1,800.00元。预计在2021年9月牛奶储存设备到位后将手工作坊作为牛奶转运站使用。 |
38 |
阿坝县贾柯河牧场二分场底然沟奶源路建设项目 |
完工 |
新建的奶源路可供两辆小汽车实现双向通行,受益群众认为该项目的实施改善了阿坝县贾柯河牧场道路运输情况,提高了生活质量,使收入得到而提高。 |
39 |
贾柯河牧场一分场产业扶贫道路建设项目 |
未完工 |
|
40 |
阿坝镇一村村内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完工 |
阿坝镇一村村内实际建设内容为道路恢复、道路加宽、栏杆、盖板沟质量均达到标准,加宽后的道路可供两辆小汽车实现双向通行,受益群众认为该项目的实施改善了一村村内通行情况,提高了生活质量。 |
附表3:
部门整体支出类部门执行情况表
序号 |
部门 |
部门执行 |
1 |
中国共产党阿坝县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 |
落实485名乡镇机关干部结对联系3725名村组干部等六支队伍,细化5项帮带职责。细化6类23项指标,对2716名村组干部和农村党员开展思想政治体检,查摆问题1375个,制定措施1406条,检出23名不合格人员,已开除党籍6人。着眼明年村级组织换届,开展村级班子运行分析评估,调整充实79名小三职干部和52名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共调整4批次273人次,提拔53人,交流134人,转任职级、办理退休、兼职、挂职等任免86人次。推荐培养深度贫困县千名紧缺专业人才8名,定向培养到岗1人,调入公务员1人、参公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长效协调稳定省内对口帮扶、州外驻村工作队、医疗卫生支援“传帮带”人才87人,接收东西部扶贫协作专业技术人才44人。开办年轻干部铸魂、“9+3”学历干部、基层治理明白人等培训班次,覆盖干部1200余人次。畅通“12380”举报平台,函询办结1起信访举报;协助州委组织部核实办结信访举报1起,协助办结2起;用好组织处理方式,谈话提醒2人;更新落实2011名干部包联1.49万余户农牧户,入户走访6.3万余次。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应急演练40余场次,开展控辍保学、森林草原防火等知识宣讲800余场次,发放法律法规读本等宣传资料14.1万份等。 |
2 |
阿坝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 |
组织开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8次,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日、“6.5”世界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摆摊设点、发放宣传资料、解答咨询等方式,扎实开展“1+10”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活动460余场次,巡回宣讲12场次,受教群众1.9万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8万余册。共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会5次,参会人数达350人次,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98件,调处成功95件,调解个案成功率达97.4%,其中疑难复杂案件5起,协议涉及金额104.5万,摸排走访775次,预防纠纷38起。全县共有社区矫正服刑人员52名,开展个别谈话教育427人次、开展公益劳动419人次、开展集中教育312人次,社区矫正各项措施得到具体落实。共接待咨询162人次,其中涉及民工63人次,妇女儿童22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04件,其中涉及民工75件,妇女儿童16件;受理民事案件5件,刑事案件9件(未成年人5件),办理各类公证159件 ,为县上公益事宜免费办理现场公证6件,上门公证25次,接待咨询来访人数450余人,实行公证法律援助78件,免费为当事人代写、修改法律文书60余件。 |
3 |
阿坝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 |
2020年在财政支出中全面保障了阿坝县公安局履行职能的需要,为公安机关预防、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并及时保障了全县相关单位的维稳相关支出;全年支出中未发现有重大损失情况,支出绩效总体较好。支持市县(区)公安机关数量1,治安拘留人次442次,刑事拘留人次34次,逮捕犯罪嫌疑人人次28次,刑事案件立案数量116起,移送起诉案件数量79起,有罪判决案件数量79起,侦查终结刑事案件数量79起,结案行政案件数量317起,公安机关业务装备购置数量2批,业务装备维修维护次数15次,公安机关各类宣传活动开展次数1100次,实战训练次数30余次,实战训练参训人次1000余人次。共搜集上报情报信息984条,编报情报信息171期,上报《维稳情报专刊》32期、形势分析研判6期,封堵删除涉藏有害信息53条。对490余名刑满释放、还俗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开展法制集中培训,同时,还创新制定了“禁止歪曲党的政策、禁止挑拨民族关系、禁止发送低俗内容、坚决不传谣、境外人员入群必审核、微信群主实名制”等6项微信群管理新规,逐一签订了《阿坝县微信群自控责任书》300余份,进一步压实了微信群群主的自觉、自控责任。完成了2020年绩效目标任务。 |
4 |
阿坝县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 |
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7件,审结56件,惩治罪犯88人,结案率98.2%,收结案同比上升10%。严惩暴力犯罪,助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原协警泽某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依法保障政府性投资项目顺利实施,修某等3人犯聚众扰乱生产秩序罪,分别被判处8至10个月不等的管制刑罚。从快从严打击酒驾醉驾,王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严格落实罪刑法定原则,准确适用认罪认罚刑事政策,对33件涉及61名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87件,涉案标的4120万元,审结385件,结案率99.5%。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以追索劳动报酬为主的涉民生案201件;审结建设工程、借款等合同纠纷案140件,促进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在婚姻家庭救治、情感修复等方面的职能,审结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等家事纠纷12件,弘扬传统美德,助推家风建设。践行“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推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民事案件调撒252件,调撤率66%。受理执行案件169件,执结169件,执行到位金额1078万元,结案率100%,“3+1”核心指标保持高位运行。综合运用多种措施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累计纳入失信人名单19人次,限制高消费222人次,司法拘留1人次。优化人才培养,“线上+线下”组织各类教育培训96人次,会前学习藏语26场次。通过学术调研提升审判能力,撰写学术论文、参阅案例28篇,其中1篇论文获十五届“西部法治论坛”主题征文三等奖;4篇论文被收录至民族法学研究会2020年学术年会暨研讨会论文集,1名干警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
5 |
阿坝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 |
提升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维护稳定任务:完成防疫工作2300人次,办理案件13件17人;批准逮捕案件29件44人,提起公诉52件84人;其中,批捕偷牛盗马类案件6件8人,起诉11件22人;批捕开设赌场类案件4件9人,起诉2件6人;对阿坝县首列恶势力案件被告人甲央仲周等3人进行批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积极参与州县专案组办理重大案件3件。聚焦整治责任,抓紧抓实脱贫攻坚、“两联一进”工作:11名帮扶干部结对帮扶40余户贫困户,开展帮扶工作600人次,捐赠扶贫资金3,100.00万元,惠送爱心物品70余件,清洁整理贫困户房屋220余间次;1名干警到四洼乡上四洼村开展驻村扶贫工作2年;23名联户干部联系贾洛镇班玛拉塘村群众182户,走访760人次;11名包联干部联系僧侣66户,走访350人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140余人(次)。聚力社会治理,落地落实控告申诉程序性、实体性规定:办理来信来访案件9件9人(其中:3件3人在3个月内办结并回复当事人;6件6人当场进行结果性回复;回复率达100%);接待来访6人次;接待律师异地阅卷11人次,引导律师参与接访2次,化解涉法涉诉案件2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2人,发放救助金2.7万万元;对重大影响案件1件进行公开听证等。 |
6 |
阿坝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 |
阿坝县2020年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到位4630万元,使用1398.14万元、结余3231.86万元。深入有效地开展了项目区农牧民宣传动员工作,举办了项目实施技术骨干与农牧民实用草畜技术培训,极大地争取了农牧民群众建设积极性,参与支持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管护。免耕种草地块规划到户,种植到户,种草协议签订到户,田间管护落实到户,田间管护资金兑付到户,有力保障项目建设成果。建立了工程质量溯源追究制,将该工程招标采购围栏供货厂家与项目实施乡镇场对应起来,各项目实施区的围栏建设地块直接落实到各施工队,为建后查处整改工程质量问题创造了条件。 |
7 |
中共阿坝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 |
2020年政法委召开委务会5次,如期完成了改革任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政治巡查督察等制度机制落地落实,完成了14个乡镇政法统战委员选配,完成了阿坝镇、麦尔玛镇、贾洛镇3个重点乡镇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和分控中心平台建设;分线落实95名国保重点人员、779名重点关注对象、8215名关注对象的管控措施,确保不脱管、不漏管;完成风险评估审查备案15件,暂缓实施1件,最大限度减少了不和谐因素;接上级转交督办和自行摸排线索共计45条,均已核查完毕;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侦办九类涉黑恶案件10起抓获逃犯67人,共查处“保护伞”2件3人,其中已处理1件2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1件1人。 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强化诉非衔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防调对接机制,健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146个,督促部门履职尽责,落实“四定六包”措施等。 |
8 |
阿坝县教育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 |
2020年落实学前教育阶段资助(一免一助),资金拨付527.10万元,惠及4164名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资助(三免两补),资金拨付2331.33万元,惠及11887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落实高中教育阶段资助(两免一助)政策,资金拨付42.46万元,惠及648名高中教育阶段学生;办学条件方面,2020年实施39个项目,其中新建项目12个,投资4746万元,新建校舍13135平方米,含教辅用房3640平方米,生活用房6995平方米,幼儿园校舍2500平方米运动场7000平方米;续建项目27个,投资13764万元,新建校舍39693平方米,含教学辅助用房17925平方米,生活用房4050平方米,教师周转宿舍13728平方米,幼儿园校舍3990平方米,运动场1700平方米;投入1183万元,大力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购置教学设施设备13.5万余台(件、套),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
9 |
阿坝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 |
2020年全年完成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全年发放96.79万元,998人次。阿坝县有农村低保保障对象24601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11861人。2020年度,完成阿坝县低保对象累计保障295314人次,发放低保资金486.89万元,农村低保资金通过“一卡通”按季度发放。2020年全年,阿坝县民政局为1186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资金138.78万元;为703名重度残疾人累计发放护理补贴资金51.24万元。为2600名60岁以上失能老人、孤寡老人及80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兑现特困(五保)供养金11883人次715.09万元;特困护理补贴6633人次536,820.00元;高龄老人补贴金2236人次601,650.00元。2020年临时救助170人次28.93万元。孤儿供养标准提标到900元/月,全年为24名孤儿发放孤儿助养金26.19万元。阿坝县全县2020年1-10月共办理结婚登记617对,离婚登记86对,补办结婚证120对,补办离婚证14对。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人次。完成了2020年绩效目标任务。 |
10 |
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 |
培训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80人次;针对全县2家网络餐饮服务平台美团外卖和阿坝淘定期检查,约谈负责人1次;到理县开展交叉执法检查1次,迎接汶川县对阿坝县食品经营环节的交叉执法检查1次;先后完成省级州级食用农产品抽样48批次,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210批次;针对阿坝县本地面食和肉制品、果蔬、小食品等开展抽查2次,计47批次,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3批次,及时进行了核查处置;全县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6家,开展生产5家,年内开展全覆盖检查2次;开展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抽考1次,达到100%参考和100%过关的要求;召开整治工作及食品安全培训会议3次;截止2020年10月共开展大型保障5次,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3115户次,检查各类冻库15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50人次、执法车辆120台次;先后2次召集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完成27个批次的药品抽样;开展药品经营使用企业药品安全培训,共计培训90人次;全年共检查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单位302家次;开展药械化监管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25人次,执法车辆85台次,检车各类经营使用单位560家次;全县共有特种设备相关单位71家,特种设备129台(不含气瓶),其中电梯115台,承压蒸汽锅炉5台,其中机械4台,压力容器5台,压力管道11.83KM,另有气瓶34374支(其中报废10930支);开展节假日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6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33家次,在行动过程中,共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3份,已完成整改30份等。 |
11 |
阿坝州阿坝生态环境局 |
全县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率为10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达到年度考核要求;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较去年同期提高了0.3%,综合指数较去年同期改善4.37%;PM2.5浓度11.24ug/m3,同比改善18.8%;PM10浓度34.76ug/m3,同比改善18.1 %;坚持严管严控,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着力解决老百姓密切相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是会同住建、水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扎实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排查、采砂行业整改落实情况、危险废物管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检查行动,全年共开展环境监察执法161次,出动执法人次48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61次。共检查60家加油站、医院、对全县砂厂落实环保措施、落实扬尘治理和久马高速进行了现场检查工作。截止目前共下发整改通知8份。全年查处案件3件,处罚金额3.93万元。二是高度重视环境污染投诉来电信访工作,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畅通“12369”环保热线、投诉和办理工作机制,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努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12369”环保投诉案件2件,处理率100%。三是完成省监测站反馈自然保护区的点位核查。 |
12 |
阿坝县查理乡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 |
全面开展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调查摸排,向896户4145人发放3万余元防疫物资。全面落实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委系列会议精神,先后召开全乡性大会2次,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题部署会、推进会等5次,研究部署防灭火行动方案。健全完善1个领导小组抓总、20人地方扑火队应急和统筹公益性岗位护林员35人、护草原22人巡视的“作战机制”,开展防灭火应急演练2次、封闭式培训1次,参与人数达117人。全乡低保户560户956人(其中一度413人、二度190人、一般低保353人),发放低保金439,831.00元;特困112人,发放资金17,040.00元;困难残疾40人,发放资金12,000.00元;重度残疾护理补贴33人,发放资金8,190.00元;高龄老人80人,发放资金21,510.00元。目前全乡在校生全部享受“两免一补”优惠政策,全乡在校学生317人,就学目标完成率100%。全乡解决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00人,每人每年工资1万余元外,解决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人员4人,每人每月工300.00元;岗位的设置,使群众看到了优惠政策的实施,极大地改变了社会风气。为农牧民群众开具各类申请、证明、民政救助等大小事务共计3450件次。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4起,成功化解4起。进寺庙43次,与寺庙高层人士接触洽谈20余次,与五座寺庙签订《2020年维稳工作责任书》,全面筑牢稳定基础。 |
13 |
阿坝县贾洛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 |
2020年全年完成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全年发放967,860.00元,998人次。阿坝县有农村低保保障对象24601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11861人。2020年度,完成阿坝县低保对象累计保障295314人次,发放低保资金48,689,013.00元,农村低保资金通过“一卡通”按季度发放。2020年全年,阿坝县民政局为1186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资金13,878,000.00元;为703名重度残疾人累计发放护理补贴资金512,340.00元。为2600名60岁以上失能老人、孤寡老人及80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兑现特困(五保)供养金11883人次7,150,860.00元;特困护理补贴6633人次536,820.00元;高龄老人补贴金2236人次601,650.00元。2020年临时救助170人次289,300.00元。孤儿供养标准提标到900元/月,全年为24名孤儿发放孤儿助养金261,900.00元。阿坝县全县2020年1-10月共办理结婚登记617对,离婚登记86对,补办结婚证120对,补办离婚证14对。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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