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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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阿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

 

 

 

 

 

 

 

 

2019117

 

目 录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文件规定,中共阿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阿坝县监察委员会、阿坝县委巡察办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三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和县级巡察职能。纪委、监委、巡察办主要职责如下: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州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三)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四)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和国家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五)贯彻落实县委对巡察工作的有关部署,研究提出巡察工作规划,制定、实施巡察工作计划和方案;负责制定巡察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负责抽调人员组成巡察组,做好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组织开展对县直各单位、及直属国有企业的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腐倡廉建设巡察工作;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结果,督促其就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组织回访。

(六)承办州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2019重点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纪委全会和县委全会精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化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

(三)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保持巡察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五)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谈话室、案件审理室;县委巡察办设在县纪委,接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机关人事核定行政编制25人,工勤3人。目前在职职工24人,其中公务员21人,工勤人员3人,是独立核算的机构,是独立编报预算的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0.3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7.8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42万元。本单位2019年收支总预算530.35万元, 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5.1万元,主要原因:监察委成立,人员经费增加以及脱贫攻坚督导组差旅费的核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9年收入预算530.3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0.3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9年支出预算53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87万元,占77%;项目支出121.48万元,占23%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0.35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5.1万元,主要原因:监察委成立,人员经费增加以及脱贫攻坚督导组差旅费的核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0.3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7.8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42万元,其他支出105.4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0.3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75.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5.1万元,主要原因: 监察委成立,人员经费增加以及脱贫攻坚督导组差旅费的核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7.82万元,占58%;教育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5万元,占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13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36.42万元,占7%。其他支出105.48万元,占2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1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7.8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和单位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支出。

22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32101101医疗卫生支出,16.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36.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保障金等支出。

5)其他支出2299901105.48万元,主要用于乡、村级纪委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0.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9.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9.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53万元。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经费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三公经费开支。  

   (二)2019年公务接待费1.09万元。较2018年预算经费1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办案工作量增加。

   (三)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53万元。较2018年预算经费15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较2018年预算经费0万元增长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9.2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8.25万元,增长16%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本单位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0.35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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