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阿坝县统计局普查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9月8日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积极进取,着力提升统计专业水平
制定局内各专业统计新的考核办法,把年度州局专业考核排名作为奖罚的重要依据,根据名次给予相应奖励和罚款,并与全年评先评优及年度绩效考核挂钩,调动专业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求排名市原前三位的专业要继续保持优秀水平,中等名次的专业要努力争取进入前三位,原后三位的专业要努力向中等水平移位。并每季对各专业的各项工作进度及时进行通报。二是及时高效地完成工业、能源、服务业、贸易餐饮、固定资产投资、农业、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等15项专业统计的各类报表任务,各项统计年定报数据按时上报、如期公布,客观真实地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三是严格把控部分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对GDP核算、固定资产投资和规上工业总产值等主要指标数据的匹配性,及时进行评估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查询修正,确保数据真实。
2、充分准备,有力推进经济普查工作
今年是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启动之年。我局扎实开展“四经普”各项准备工作。一是高度重视,组建了阿坝县县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共抽调多名专业人员直接参与普查工作,落实了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并将第四次经济普查纳入对各镇街、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为经济普查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加强宣传,开通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网站,及时发布国家、省、州普查文件以及本县经济普查工作动态,营造普查良好社会环境。三是强化配合,联合工商、民政、编办、交通、住建等部门,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核查、登记及查漏补缺等工作。四是加班加点,按时完成了普查试点、区域划分、地图绘制、清查摸底等大量的准备工作,为下一步保质保量全面完成经济普查任务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3、依法治统,着力改善统计工作环境
根据“七五”普法规划,我局利用广场普法宣传、法制讲座、统计年报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统计“七五”普法,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并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契机,结合《统计法》颁布三十周年宣传纪念活动,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宣传力度,增强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及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为依法统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组织骨干力量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能源、服务业、贸易业等专业为重点进行稽查,对企业的统计报表、原始凭证、统计台账、财务报表等基础资料进行认真的核对和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做到数出有据、据之可查、查之可信。
4、夯实基础,进一步规范统计管理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给全县范围内的企业(单位)负责人寄送《一封信》的方式,告知企业坚决抵制数据违法行为,维护自己法定权利和义务等法律法规,特别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政府统计调查所需的数据,在全社会营造依法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
二、机构设置
普查中心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20.62万元。与2018年相比,总计增加5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20.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6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2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80万元,占78%;项目支出26.82万元,占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0.62万元。与2018年相比总计增加5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总计增加5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10万元,占7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3万元,占11%;医疗卫生支出5.79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7.01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0.6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为95.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12.7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决算为5.7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统计局普查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6万元,与2018年相比,总计减少6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统计局普查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普查中心共有车辆0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等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费等。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等。
13.住房保障支出:指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普查中心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阿坝县普查中心为市统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名。
(二)机构职能:
负责实施定期开展的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各类普查工作;整理、编辑、提供综合性普查资料;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更新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统筹规模企业入库申报相关工作,使达到的申报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入库
(三)人员概况:
我局人事核定,事业编制10人,在职职工10人,2019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比上年增减1个,分类说明如下:是独立核算的机构,是独立编报预算的单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单位本年度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20.62万元,与财政部门拨款对账相符。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单位本年度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20.62万元,与财政部门拨款对账相符。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预算收入主要由财政拨款、上级补助和年初结转结余构成。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主要用于一般公共事务、社会保障与就业等内容。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为120.62万元。人员经费87.44万元,公用经费6.3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9年支出决算总额为120.6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人员经费87.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公用经费6.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
(二)专项预算管理。
包括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实施绩效、违规记录等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部门自评质量、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局开展了自评工作,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各项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及时发现问题,查找原因,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采用的主要方法有以下几种:
1.核实数据。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9年度和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19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等。
4.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5.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二)绩效评价整体结果概况
经局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最终得分为94.4分,属于优秀档次,各项工作均按目标完成。
(二)存在问题:虽然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为优秀,但是在评价过程中也发现了问题,在2019年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需要在年度中间进行经费追加和调整的问题。
(三)改进建议: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要强化预算财务分析,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实施监控,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统筹规划,以及对收入和支出的预测分析,提高经费安排的前瞻性,加强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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