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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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县统计局普查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

20221月20日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监督和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二)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三)管理和指导乡镇(街道)、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情县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六)组织实施全县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

(七)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县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参与对乡镇(街道)、县级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和统一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全县统计数据库和网络体系。

(十)协助乡镇(街道)管理统计管理办公室。协助本县有关部门管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专业职务评聘报批等工作;管理和监督政府统计部门由市财政和县财政安排的统计工作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一)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开展统计科学和统计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全县统计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县经济社会信息抽样调查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十三)负责县区社会、经济、环境监测和贫困人口监测,建立和完善新农村建设监测。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阿坝县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年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县委大力实施“五年打基础、五年求突破、五年争崛起”三步走战略部署,加快建设区域明珠型城市奋斗目标,坚持“两化”引领,顺时应势、抢抓机遇。

(二)坚持党建统领,强化首位意识、首责意识、首创意识,全面加强党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扎实有效的党建工作,全面推动全镇各项中心更好的开展。要聚焦基层组织力,抓好“一切工作到支部”,大力实施“组织力提升工程”这一主线,突出“三会一课”“五位一体”“零基积分法”等基本制度,坚持先进支部、中间支部、后进支部“三类齐抓”,推进全领域建强、全区域提升“两全建设”。要强化履职担当,不断优化基层党建方法路径,坚持“一张图”抓到底的作风。紧紧围绕全县组织工作要点和本镇全年工作安排,做到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探索创新,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基层党建工作经验。凝聚“一股劲”抓共识的氛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阿坝县统计局普查中心属二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阿坝县统计局普查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0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工资津贴补贴54.3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8.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92万元,办公费支出5.52万元,接待费0.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社会福利和救助0.01万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9.07万元,减少30.48%。主要原因:2022年项目预算未批复,只有一般公业务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阿坝县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89.0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0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阿坝县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89.0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阿坝县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9.0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9.07万元,减少30.48%。要原因:2022年项目预算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0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支出包括:工资津贴补贴54.3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8.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92万元,办公费支出5.52万元,接待费0.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社会福利和救助0.0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阿坝县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0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9.07万元,减少30.48%。要原因:2022年项目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2022年预算数为89.08万元,主要用于 :工资津贴补贴54.3万元,占总支出60.96%;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8.69万元,占总支出20.98%;住房保障支出9.56万元,占总支出10.73%;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92万元,占总支出1.03%;办公费支出5.52万元,占总支出6.2%;接待费0.07万元,占总支出0.0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总支出0%;社会福利和救助0.01万元,占总支出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2022年预算数为89.08万元,主要用于 :工资津贴补贴54.3万元,占总支出60.96%;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8.69万元,占总支出20.98%;住房保障支出9.56万元,占总支出10.73%;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92万元,占总支出1.03%;办公费支出5.52万元,占总支出6.2%;接待费0.07万元,占总支出0.0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总支出0%;社会福利和救助0.01万元,占总支出0.0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阿坝县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9.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阿坝县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2022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经费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

(二)2022公务接待费经费0.07万元。较2021年预算经费减少30%。

(三)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经费无变化,主要原因: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标准相同,且将运行维护费做在统计局本局。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阿坝县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较2021年预算经费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阿坝县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5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33.13%。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阿坝县统计局普查中心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9.08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统计普查中心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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