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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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部门预算

2024年2月5日

目录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

2.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责任主体、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3.负责辖区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上级授权办理的其他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并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依职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负责辖区食品生产(除高风险、食品添加剂以外)、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办理机关、社团、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主体许可。

4.负责辖区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5.负责辖区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监管和指导商标代理机构;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依法对企业名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指导广告业发展;监测辖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实施广告经营和发布行为的行政许可;依法开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推广合同示范文本;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实施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7.负责辖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接受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有关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管理和指导辖区质量工作。结合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制定并实施本地区提高质量发展水平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配合产品质量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依法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9.负责辖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负责计量器具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开展能源计量和能源标识监督检查。负责认证认可的监督管理。实施工程设备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对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各类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等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实施认证认可目录产品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按要求推进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项目。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依法对商品条码进行监督管理。

11.负责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上报和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登记、统计工作;负责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12.负责辖区食品生产(除高风险、食品添加剂以外)、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根据州政府和上级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制定本辖区监管年度计划,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负责辖区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

13.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对辖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

14.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状况的抽样检验和监督性检验工作,组织开展辖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实施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5.承担阿坝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协调本辖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督促检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16.负责辖区相关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17.承担阿坝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的相关工作。

18.承办阿坝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重点工作

1.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一是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减少办理环节,推行注册登记电子化和一件事一次办理,不断提速准入、放宽准营、提升服务,持续激发市场活力。截至目前,有个体工商户3495户,企业66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27户。二是开展经营户摸底工作。根据《阿坝州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暂行办法(试行)》,注销1446户未在登记注册的场所经营且无法取得联系的市场主体,保障市场主体底数清、数据明。

2.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共治理念。加强年报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年报宣传力度,督促市场主体年报,发放年报流程宣传单1000余份,开展年报培训班,截止6月30日,企业年报率99.51%,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7.25%,个体工商户年报率100%。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稳步发展。认真梳理监管事项,编制事项清单,建立名录库,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共接收或发起“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32项,抽取检查对象61家。

3.立足监管职能,紧盯疫情防控。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定期全覆盖检查药店四类药品登记销售情况,完善上报制度,发挥药店“哨点”作用。二是在南岸新区建立进口冷链食品应急备用仓,对586批次260吨进口冷链食品入仓监管,核酸检测样本78个,结果均为阴性。查办未按要求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案件2件,没收违规销售冷链食品500余公斤。三是成功举办阿坝州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四是建立联防联控合作机制,确保精准打击。联合县公安局,与青海省久治县、班玛县、甘肃省玛曲县签订《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跨区域合作协议书》,确保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联防、联通、联控”。严防严控,守牢疫情防控第一线。一是召开物资保供专题会议,全县13家物资保供商签订物资保障承诺书,发放《物资配送公告》1200余份。二是对静态管理期间3家供餐点食品安全进行检查,确保静态期间食品安全。立足职能,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对有序恢复营业的市场主体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加大暂停开放类经营场所的巡查力度,确保无私自营业行为。截至目前,向各经营主体发放告知书1412份,签订承诺书1412份,封停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市场主体64家

4.全力服务,保障民生。推进放心消费活动。一是开展“3·15”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LED消费提示12条。二是开展假冒伪劣产品集中销毁活动。集中销毁收缴没收的涉案物资3.8吨,总货值达11万余元。三是开展“国家反诈中心”APP下载工作,指导行业内市场主体2109人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覆盖率达94.7%。畅通消费诉求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做好舆情应对。截至目前,共受理12315和12345投诉举报119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15万元。成功调解国家信访局反馈2020年以来多杰仁青信访积案。严格计量监管,改善计量服务。一是配合州计量所对全县10家在用加油站开展半年一次周期检定,共计检定40台加油机,80支加油枪,合格率100%。二是开展计量器具年度强制检定工作,免费定检市场主体169家,检定计量器具207台,外观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共19台,合格率为87%。 三是开展“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立足质量安全,提升产品服务。聚焦电动自行车、彩钢行业、儿童用品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次,检查机动车检测机构3家次,综合运用事中事后检查、监督抽查、风险监测、专项整治、案件查处等手段,查处质量违法案件5件,罚没款0.21万元。

5.加强监管力度,全力守住安全底线。自觉加强政治建设,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抓好制度建设,守好廉政底线,健全完善监管体系,夯实党风廉政根基,注重专业能力提升,提升专业知识结构和专业知识水平,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的市场监管队伍。重拳出击开展“春雷行动2022”专项行动。聚焦民生领域,加强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全链条监管,扎实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610余户,市场5个次,监测网络食品电商平台5个次,查处违法案件30件,罚没款4.62万元。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一是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全力抓好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清理“两超一非”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180批次,合格率为98%,对抽检不合格的2批次进行立案查处,罚没款0.19万元。二是加大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开展机关、建筑工地和校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食堂193家次,签订《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32份,下达监督意见书32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4份,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网络食品安全抽考,覆盖率、通过率均达到100%。截至目前,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3620家次,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29件,罚没款6.99万元,没收过期、“三无”食品260余公斤。强化药械安全监管。一是对医疗机构及药店门市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和使用行为进行监管,强化药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开展疫苗(含新冠疫苗)和儿童化妆品等药械化安全专项检查。截至目前,检查各类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260家次、化妆品经营主体135家次、疫苗接种单位40家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位4家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147家次,立案查处药械化案件9件,罚没款5.10万元。二是开展药品抽样37批次,合格率为100%。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是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以电梯、久马高速工区、燃气瓶充装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特种设备定检和运行、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督促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到“三落实”“一检验”“一预案”,确保特种设备行业领域安全形势平稳向好。二是协助州局完成43家使用单位的73台电梯定期检验。三是检查莲宝叶则景区内新进场21台观光车辆。截至目前,开展检查45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20家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5份,立案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2件,罚没款10万元。强化特殊药品管控。召开“实名制+”管理责任推进、集中约谈等会议3场次,签订《药品安全管理责任书》27份,压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人一店”特殊时期驻店监管及“一天一检查,三天一覆盖”常态化监管模式,加大对特殊药品、四类药品的管控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各类案件查办。今年来,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7件,罚没款22.73万元。

6.多措并举,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加强宣传培训。我局先后组织召开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疫情防控、消费维权、乡镇食安委及全县学校食品安全等专题培训会和各类宣传活动17场次,签订责任书256份,发放宣传资料14500余份。加强价格监管。以生活必需品和疫情防控物资的价格监管为重点,采取市场检查、提醒告诫等方式,发放《关于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的告知书》800余份,强化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6.4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7.1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55万元,卫生和健康支出63.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9.65万元。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996.47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18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保险扣除公积金缴存等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收入预算996.4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6.4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支出预算99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6.47万元,占98.99%;项目支出10万元,占1.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96.47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18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保险扣除公积金缴存增加等情况。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6.4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7.1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55万元,卫生和健康支出63.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6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6.4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5.1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5.18万元,主要原因:保险扣除住房公积金缴存减少将基础绩效纳入工资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7.10万元,占72.97%;教育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55万元,占14.40%;卫生和健康支出63.77万元,占6.4%;住房保障支出79.65万元,占7.7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3801,本年预算数为727.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运行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本年预算数为95.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本年预算数为47.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本年预算数为46.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公积金2210201,本年预算数为79.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缴费。

6.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本年预算数为17.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补助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71.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1.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0.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1.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50万元。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经费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支出。

(二)2024年公务接待经费0.34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50万元。较2023年预算经费31.50万元增长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较2022年预算经费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96.47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1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副本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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