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四川省求吉玛乡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0年9月10日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一)主要职能。
(1)落实政策。认真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牧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进一步做好乡土人才,农村致富带头人的培养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整,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牧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牧民生活质量。
(5)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我乡今年根据财政资金的安排情况,加强了人员经费、项目经费的管理,认真做好了单位各项费用的开支,根据政策要求积极做好各项财务工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项目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双覆盖项目建设,融媒体平台建设等。
本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我单位为独立核算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截止2019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27个,其中公务员编制20个,其中行政工勤编制2个,其中事业编制5个,在职27人,其中参公0人,公务员20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编制5人。求吉玛乡独立机构4个,行政1个事业3个。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693.02万元、支出总计1297.9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1430.41万元、支出总计1505.15万元。收入减少737,39万元,支出减少207.19万元。收入下降51%,支出下降13.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人员变动。(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69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3.02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29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7.56万元,占41.4%;项目支出760.40万元,占58.6%。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93.02万元、支出总计1297.9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30.41万元、支出总计1505.15万元,收入减少737.39万元,支出减少207.19万元,收入下降51.%,支出下降13.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人员变动。(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7.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07.19万元,减少13.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7.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8.69万元,占31.49%;农林水支出支出738.19万元,占56.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82万元,占6.61%;医疗卫生支出25.26万元,占1.95%;住房保障支出40万元,占3.0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97.96万元,完成预算99.6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03(项):支出决算为408.69万元,完成预算100%。
2.农林水支出(类)213(款)01(项):支出决算为738.19万元,完成预算99.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竣工。
3.住房保障(类)221(款)02项):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2(项):支出决算为85.82万元,完成预算95.63%。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11(项):支出决算为25。2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7.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5.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1.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6.5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维稳、下村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求吉玛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6万元,比2018年增加4.1万元,增长10.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缴纳的各类保险。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1(款)01(项):指反映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11.住房保障(类)210(款)11(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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