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阿坝县征预告〔202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阿坝县X104哇河路(省道452接壤处至河支镇政府段)幸福美丽乡村路建设项目拟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涉及阿坝县阿坝镇色尔古村,七村,河支镇河支村,拟征地面积合计约1.7953公顷(约26.93亩),具体范围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图》(后附)。实际征收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阿坝县X104哇河路(省道452接壤处至河支镇政府段)幸福美丽乡村路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实施征收。
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安排
本次征地由阿坝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由阿坝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进行调查,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十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二)公告途径:拟征收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拟征收土地所在村组公开栏和阿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特此公告。
附件:阿坝县X104哇河路(省道452接壤处至河支镇政府段)幸福美丽乡村路建设项目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阿坝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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