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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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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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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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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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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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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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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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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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川(2018)阿坝县不动产权第0000340号 |
查木德、 登旦南木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13231013001GB00009F00010007 |
阿坝县洽唐东街县委、县政府第二、三期安居房7幢2单元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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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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