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阿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37-2486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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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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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 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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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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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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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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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陈戈、叶洛拉姐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洽唐东街9号第二、三期安居房6幢3单元3楼1号 |
阿坝县国用(2016)第393号、阿县房权证2016字第0445号 |
供波索郎 |
阿坝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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