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区位
本项目位于阿坝县麦尔玛镇阿布洛村,地处阿坝县“东大门”,距县城33公里,属于纯牧业重点乡镇。区域生态环境优良、草场资源富集,牧区特色产业基底扎实,交通通达条件良好,区位优势显著,适宜发展高原特色农牧精深加工、牧旅融合体验、特色农畜产品展销、仓储冷链、乡村便民配套业态等绿色生态产业。
(二)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及投资情况
本项目为阿布洛村重点村级集体经济新建项目,土地性质为现有建设用地,项目权属归阿坝县麦尔玛镇阿布洛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独家集体所有,资产权属清晰、无抵押、无查封、无权属争议、无债务纠纷,手续完备、资料齐全。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产业厂房占地面积4040.33㎡,建筑面积1502.68㎡;新建旅游驿站占地面积1968.40㎡,建筑面积424.43㎡;同步实施麦尔玛镇沿街外立面整治粉刷15000㎡。项目建设涵盖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及室外总平配套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通水、通电、通路,可实现快速落地投产、即时运营经营。
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163.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7.84万元,预备费55.41万元,资金来源为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
依托项目新建标准化厂房、旅游驿站两大核心阵地,可重点承接牦牛肉、高原黄油、风干牛肉干等特色畜产品精深加工,以及游牧文化体验、乡村文旅接待、农畜产品展销、仓储冷链配套等业态,产业承载能力强、发展空间广阔。
(三)产业准入及经营限制
1. 优先引进高原特色农牧产品精深加工、牧旅融合经营、特色农产品展销、冷链仓储、乡村配套服务、绿色轻产业等生态友好型产业。
2. 严禁引进高污染、高耗能、噪音扰民、违规搭建、破坏草原生态、不符合牧区产业规划的经营项目。
3. 经营全过程必须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草原管护、属地管理各项要求,自觉接受乡镇、村社日常监督管理。
二、招商合作方式及核心交易参数
1. 合作模式:村集体厂房、设备作价入股;投资方以技术、运营管理入股,实行保底租金+股份分红复合模式
村集体入股内容:以项目厂房、旅游驿站经营权以及项目配套全套生产加工设备整体作价入股;
投资方入股内容:以核心生产技术、专业运营管理体系、市场运营渠道等无形资产入股,无需另行投入生产设备;
收益模式:投资方每年向村集体缴纳场地年度租金;项目产生经营性净利润后,双方按约定股权比例实施年度分红,构建“租金保底+利润分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村企共赢合作机制。
2. 合作年限:固定合作期限5年
3. 付款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合同签订当日付清首年费用,后续每年按期足额缴纳
4.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合同期满、资产设备完好、无违规违约、无遗留问题,全额无息退还
三、意向投资方资格条件
1. 依法注册、证照齐全、信用良好、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相应经营资金实力的自然人。
2. 熟悉高原牧区产业发展规律,具备成熟的牦牛肉、黄油、牛肉干精深加工核心技术、标准化生产工艺及完整市场运营管理经验,拥有专业运营团队,能够保障项目规范化、常态化、品牌化稳定经营。
3. 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能够服从镇村监管,主动建立联农带农机制,优先吸纳本村群众务工、带动村集体及农牧民持续增收。
4. 严禁挂靠经营、转借资质、层层转租、恶意竞价、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公告时限及报名安排
1. 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6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
2.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3. 报名受理、监管单位:麦尔玛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三资”管理办公室),阿坝县麦尔玛镇阿布洛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五、报名需提交资料
1. 企业投资方: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信息、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全部加盖公章)
2. 自然人投资方: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详细经营实施方案(含核心技术优势、标准化生产方案、运营管理体系、市场推广规划、股比分红初步设想、联农带农具体举措)
六、评审办法
1. 公告期满,由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镇三资办工作人员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对有效报名材料集中评审。
2. 仅有1家符合条件意向方:经评审小组综合评议通过,开展协议洽谈;
3. 有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方:采取综合评审打分择优确定合作主体,评审坚持技术优先、运营优先、产业优先、联农带农优先、长期稳定经营优先。
七、合同约定主要事项
1. 确定合作方并公示无异议后,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备案、资产设备交接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合作资格。
2. 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场地运营维护费、设备保养维修费、各类税费、环保投入、安全投入等全部运营成本由投资方自行承担。
3. 未经村集体及麦尔玛镇人民政府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改变资产用途、私自改扩建场地设施、擅自变卖、挪用集体生产设备。
4. 双方严格按照村集体资产设备入股、投资方技术运营入股合作机制执行收益分配,严格落实年度租金缴纳及年度利润分红制度,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群众稳定增收。
八、风险提示及特别说明
1. 本项目以实地现状、现有设备为准,意向方报名即视为已自行踏勘现场、核验设备状况、充分知晓场地条件、牧区经营环境及属地政策要求,后期不再以场地现状、设备条件、经营环境为由提出减免、补偿、异议等诉求。
2. 项目经营所需各类经营证照、专项许可、行政审批、环保备案、安全生产手续,由投资方、经营方自行依规办理、完善并承担全部费用。
3. 本项目相关生产设备、生产配套3C认证目前正在有序办理阶段,尚未办结。投资方、经营方接手运营后,须接续推进、全程负责完成3C认证办理、年审、合规存续等全部工作,确保生产经营资质齐全、合法合规运营。
4. 如遇政策调整、规划变更、生态管控、重大公共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按国家现行政策及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执行。
5. 本项目全程严格执行农村集体资产“四议两公开”制度,所有洽谈、评审结果必须公示,相关资料归档留存。
九、联系方式
资产流出方:阿坝县麦尔玛镇阿布洛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 阿 让
联系电话:131111809696
监管单位:麦尔玛镇人民政府“三资”管理办公室
特此公告。
阿坝县麦尔玛镇阿布洛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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