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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2-2030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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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部署要求,加快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如期完成国家及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四川省省级生态县管理规程、四川省省级生态县建设指标、阿坝州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州、示范县(市)创建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阿坝县实际,我局拟定了《阿坝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2-2030年)》本规划已于2023113经过专家评审,并41日征求14相关部门及15个乡(镇)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又于202347日由分管县长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协调会,专题进行研究讨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最后形成了该送审稿该规划已于414日由司法局出具会议合法性审查意见

二、主要内容

《阿坝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2-2030年)》主要内容共为五个部分其中主要内容第一部分从建设基础、存在问题与机遇挑战进行了分析。第二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规划原则、战略定位、规划范围、规划时限、规划目标及建设指标内容,提出了全面建成川甘青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县、全力配合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全速建设四川省(生态)旅游强县、全心建设川西北藏民风情生态家园”4个战略位。在规划时限中提出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期限为2022-2030年,分为前期、中期及后期,其中规划前期(2022-2023年)为达标建设期,规划中期(2024-2025年)为创建验收期,规划后期(2026-2030年)为巩固提升期并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的35项指标及省级生态县35项指标进行了对标分析第三部分为实现阿坝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从优化空间布局、巩固生态安全、发展生态经济、倡导生态生活、弘扬生态文化、健全生态制度等6个方面,明确了27项国家及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创建任务和具体措施。第四部分重点项目及效益分析规划实施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6大类50项支撑项目工程建设第五部分明确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舆论保障、机制保障等六个方面,为创建国家及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提供工作保障。

附件:阿坝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2-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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