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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县人民政府关于刘朝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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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县府函〔2023〕44号

 

阿坝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朝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寺庙管理委员会,县级机关各部门,省州属企(事)业单位,州格尔登寺管理委员会:

经阿坝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刘朝军为阿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竹旭贵的阿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阿坝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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