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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县府函〔2023〕44号
阿坝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朝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寺庙管理委员会,县级机关各部门,省州属企(事)业单位,州格尔登寺管理委员会:
经阿坝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刘朝军为阿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竹旭贵的阿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2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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