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部门预算
2025年2月10日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根据文件规定,中共阿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阿坝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国家监察职能。纪委、监委、主要职责如下: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州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三)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四)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和国家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五)承办州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州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州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部署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坚定不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强化系统思维、法治思维、精准思维、辩证思维,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阿坝县提供坚强保障。
1.强化警示教育,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强化警示教育。一是组织各级党委(党组)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警示教育读本及典型案例通报,达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以案促教的效果。二是认真做好“四个面对面”警示教育“后半篇”文章,让受处分人员受教育,让身边的人员受警醒,向责任人敲响警钟。三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领导干部到相关廉政教育基地、纪法教育基地等开展警示教育,锤炼党性、筑牢廉洁思想防线。
强化纪律教育。一是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紧盯党组织“一把手”、关键岗位负责人、年轻干部等重点对象,分层分类开展纪律教育,不断强化理想信念和法纪规矩教育。二是依托廉政提醒会、任职谈话、廉政党课、新入职人员廉政教育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深化监督执纪,坚决扛牢政治责任
坚决把准政治方向。
持续深化政治监督。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坚决做到动真逗硬。
着力提升办案质效。
3.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
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
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党性教育,统筹抓好干部培训培养,弘扬优良作风、严以修身律己,夯实自我革命根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持续防治“灯下黑”,努力建设一支思想过硬、本领过硬、政治过硬的纪检铁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谈话室、案件审理室。县纪委监委统一向县直各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县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
机关人事核定行政干部编制39人(包含纪委监委18人、派驻纪检组21人),工勤2人。目前在职职工35人,其中公务员33人,工勤人员2人,是独立核算的机构,是独立编报预算的单位。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6.5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8.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45万元。本单位2025年收支总预算1036.52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了21.15万元,主要原因:调整了高海拔标准,五险重算基数,五险增加。所以工资和保险都增加了,但人员在2024年基础上减少4人,工资和保险预算总额还是减少。增加项目预算谈话室和档案室装修费用5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5年收入预算1036.5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6.52万元,占95.17%;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5年支出预算103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6.5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50万元,占4.8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36.52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1.15万元,主要原因:调整了高海拔标准,五险重算基数,五险增加。所以工资和保险都增加了,但人员在2024年基础上减少4人,工资和保险预算总额还是减少。增加项目预算谈话室和档案室装修费用50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6.5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4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8.7万元,占73.20%;教育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72万元,占13.77%;卫生健康支出56.65万元,占5.46%;住房保障支出78.45万元,占7.57%。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1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8.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和单位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支出和项目预算谈话室和档案室装修费用50万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6.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78.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保障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36.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4.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3.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0万元,包括谈话室装修30万元和档案室装修费用2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经费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2025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经费增长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经费持平,主要原因:严格三公经费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较2024年预算经费0万元增长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3.87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0.47万元,减少10.034%。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本单位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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