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
四川省阿坝州阿坝县民政局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6年9月1日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5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请单位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阿坝县民政局本级是一级预算单位。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定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指导殡葬管理、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监督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负责管理使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12.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救助管理、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是独立核算的机构,是独立编报预算的行政单位,下设0机构。截止到2025年底我单位共有编制7个,其中:行政工勤编制1人,行政编制6个。2025年末在职行政人员6人,其中:行政工勤在职人数1人,行政人员5人。
阿坝县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入阿坝县民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192.82万元。与2024年度10,617.75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24.93万元,降低4.00%。主要变动原因是2025年项目较2024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19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61.74万元,占98.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08万元,占1.2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19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6.86万元,占5.66%;项目支出9,615.96万元,占94.3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192.82万元。与2024年度10,617.75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24.93万元,降低4.00%。主要变动原因是2025年项目较2024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61.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6%。与2024年度10,505.74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44.00万元,降低4.2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5年项目较2024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61.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12.59万元,占84.60%:2080201-行政运行金额166.46万元,占总支出1.63%;2080206-社会组织管理金额234.38万元,占总支出2.3%;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金额23.6万元,占总支出0.2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金额18.10万元,占总支出0.18%;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金额9.05万元,占总支出0.09%;2081001-儿童福利金额37.26万元,占总支出0.37%;2081002-老年福利金额143.43万元,占总支出1.41%;2081006-养老服务金额102.97万元,占总支出1.01%;2081099-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金额15.08万元,占总支出0.15%;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金额212.18万元,占总支出2.08%;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金额189.65万元占总支出1.86%;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金额7122.44万元占总支出69.88%;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金额180万元占总支出1.77%;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支出金额30.42万元,占总支出0.30%;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金额1.82万元,占总支出0.02%;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金额25.75万元,占总支出0.25%。
卫生健康支出11.11万元,占0.1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金额7.98万元,占总支出0.0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金额3.13万元,占总支出0.03%。
城乡社区支出31.73万元,占0.3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金额31.73万元,占总支出0.31%。
农林水支出1,492.25万元,占14.83%,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金额1368.55万元,占总支出13.43%;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金额123.71万元,占总支出1.21%。
住房保障支出14.05万元,占0.14%,2210201-住房公积金金额14.05万元,占0.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061.7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2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66.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任何变动指标;2080206-社会组织管理:支出决算为234.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任何变动指标;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决算为23.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任何变动指标;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支出决算为18.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任何变动指标;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9.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任何变动指标;2081001-儿童福利:支出决算为37.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任何变动指标;2081002-老年福利:支出决算为143.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任何变动指标;2081006-养老服务:支出决算为102.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任何变动指标;2081099-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支出决算为15.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任何变动指标;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决算为212.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任何变动指标;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支出决算为189.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任何变动指标;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支出决算为7,122.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任何变动指标;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支出决算为18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任何变动指标;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支出:支出决算为30.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任何变动指标;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任何变动指标;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决算为25.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任何变动指标。
2.卫生健康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7.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任何变动指标;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决算为3.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任何变动指标。
3.城乡社区支出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决算为31.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任何变动指标。
4.农林水支出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支出决算为1,368.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任何变动指标;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决算为123.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任何变动指标。
5.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14.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任何变动指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6.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6.08万元,主要包括:30101-基本工资34.60万元;30102-津贴补贴48.11万元;30103-奖金39.38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10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9.05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98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13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2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4.05万元;30114-医疗费1.22万元;30305-生活补助380.12万元。
公用经费20.78万元,主要包括:30201-办公费8.81万元;;30207-邮电费0.50万元;30208-取暖费3.00万元;30211-差旅费2.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1.97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任何变动指标。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4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涉及相关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4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没变。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0万元。主要用于下乡,出差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4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4年和2025年接待次数为0次。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0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阿坝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8万元,比2024年度15.18万元,增加5.60万元,增长36.89%。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增加故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阿坝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0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党群活动中心建设及适老化改造服务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阿坝县民政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5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87项目: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特困护理、孤儿生活补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等8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87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802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80208-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081001-儿童福利: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081002-老年福利: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081006-养老服务:反映财政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2081099-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反应民政局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方面的支出。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反应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支出:反映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以及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
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事业人员之外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事业人员之外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
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应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农林水支出:
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 件
附件1
阿坝县民政局2025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阿坝县民政局是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独立核算的机构,是独立编报决算的单位。我局本年度独立核算机构1个,与上年比,无变化。
(二)机构职能。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位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我局人事核定行政编制7人,其中:行政工勤编制1人。是独立核算的机构,是独立编报预算的单位。2025年末在职行政人员6人,其中:行政工勤在职人数1人。我局人事核定事业编制20人,2025年底在职事业人员人数18人,其中:事业管理人数9人,事业专技人数4人,事业工勤人数5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收入的年初预算数为2206.52万元,上年度收入的年初预算数为2454.09万元,差异为247.57万元,主要原因为2025年较2024年年初做预算的项目减少;本年度收入的全年预算数为10299.88万元,上年度收入的全年预算数为11017.36万元,差异为717.48万元,主要原因为2025年较2024年惠民资金标准提高,本年度收入决算数为10192.82万元,上年度收入的决算数为10617.75,差异数为424.93万元,主要原因为2025年较2024年项目减少。
2.收入结构分析。
202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19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61.74万元,占98.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08万元,占1.2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二)支出情况。
1.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支出的年初预算数为2206.52万元,上年度支出的年初预算数为2454.09万元,差异为247.57万元,主要原因为2025年较2024年年初做预算的项目减少;本年度支出的全年预算数为10299.88万元,上年度支出的全年预算数为11017.36万元,差异为717.48万元,主要原因为2025年较2024年惠民资金标准提高,本年度支出决算数为10192.82万元,上年度支出的决算数为10617.75,差异数为424.93万元,主要原因为2025年较2024年项目减少。
2.支出结构分析。
本年支出合计10192.8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12.59万元,占83.52%;卫生健康支出11.11万元,占0.10%;城乡社区支出31.73万元,占0.31%;农林水支出1492.25万元,占14.64%;住房保障支出14.05万元,占0.14%;其他支出131.08万元,占1.29%。
3.财政拨款支出分析
202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19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6.86万元,占5.66%;项目支出9,615.96万元,占94.3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我局2025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情况为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
(1)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更加完善
一是抓好特殊群体关爱保护工作。健全未成年人、困境老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构,落实孤儿保障、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及困境儿童的关爱保障等政策文件,完善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发现、报告、跟踪、关爱等机制,全方位保障权益;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做好救助人员的救护和送返工作,全面提升救助管理水平。二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到全面建成小康的实践中来,健全监管机制,坚决取缔非法社会组织,不断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积极培育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者队伍。三是规范区划地名界线管理。全面完成界线联检任务,妥善化解边界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地名管理工作,做好各项地名标志设置和维护工作。四是继续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加强婚姻登记员队伍建设,规范登记服务程序,完善网上预约婚姻登记服务,探索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模式,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圆满完成特殊日子登记工作。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工作。
(2)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按月及时拨付各项惠民资金。
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基本原则。统筹完善城乡社会救助管理体系,强化社会救助政策之间,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之间的衔接,促进社会救助工作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操作。一是持续兜底保障,巩固脱贫成效。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低保保障,确保“应保尽保”;将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确保“应养尽养”。二是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规范核查流程,优化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行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工作。三是健全特困救助供养制度,切实维护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健全服务规范,优先集中供养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到“十四五”末,大大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四是全面高效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增强救助时效性,确保“应救尽救”。全面推开“救急难”工作,建立健全主动发现、部门协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社会福利和促进慈善业发展,保障残疾人两补,孤儿生活保障金、高龄补贴及时按规定发放到位。及时做到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及返乡。
(3)大力发展养老服务
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巩固养老床位,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实行养老机构备案管理,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养老行业发展,建立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照护和监护人责任机制,提高照护服务能力。
2.预算管理。一是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二是严格经费开支预算管理,按照专项经费的原则、使用范围对经费预算进行审核;三是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全程跟踪监控绩效运行,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3.财务管理。一是对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加强支出审批控制,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三是加强支出审核控制,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四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达到了以下四点要求:1、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2、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3、明确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4、明确账务处理程序,根据机关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单位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范围;确定本单位会计凭证格式、填制要求、审核要求、传递程序、保管要求等;确定本单位的总账、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各种辅助账等的设置、格式、登记、对账、结算、改错等要求,确保会计核算准确无误。五是我单位依法建立账簿,不存在账外账,不存在私设小金库行为,一直以来按照适用统一的政府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会计凭证的编制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签字齐全,定期装订,专人保管,原始单据完整合法,不存在造假行为;发生经济业务时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由专人负责编制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符合要求,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4.资产管理。一是国有资产日常使用管理,规范资产验收入库、账卡登记、领用交回、保管维护和损失赔偿等工作程序;二是建立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问题。
5.采购管理。一是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按照已批复的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计划;二是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按照规定选择政府采购方式、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指定专人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妥善保管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78个,涉及预算总金额9598.86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9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7.10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局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含一次性项目)共计87个,按照指标评价体系标准,自评组对我局重点监控项目全部查阅,项目均履行事前绩效评估程序和相关申报、审批程序,其项目决策程序合理合规。目标设置:据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因有些项目建项目库时无绩效目标申报表,经自查,数量指标细化程度不足,经济指标末量化,相关经济创收无法衡量。项目入库:财政下发文件及时建项目库。
2.项目执行。我局2025年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2025年预算项目采取对应调整措施。2025年预算项目预算执行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3.目标实现。我局2025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严格按照目标表完成,2025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无偏离。2025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实施效果显著。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州级部门2025年度若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的,应在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中对完成情况进行梳理阐述。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用于补助我县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开展生活救助。我局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补助,依托金融机构按时发放到户、到人,及时准确高效,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因工作到位,杜绝了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和社会心理底线等事件的发生,编密织牢了社会救助安全网,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增强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下达、使用及结余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部门支出预算,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专项资金保障了全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老百姓对此次项目的实施非常满意,实施本项目对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贫困户脱贫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同时在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为全县及乡镇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良好,自评打分95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在困难群众救助金一卡通发放的过程中,存在个别困难群众因卡遗失、损坏,未及时补办卡,尤其是牧区困难群众因进城补办卡路程及花销等原因一直持续拖延补办卡,导致该部分困难群众低保、特困等救助金未能第一时间到账。二是社会救助工作量大面广,民政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严重缺乏。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未增加和匹配的情况下,基层民政工作任务繁重,乡镇民政员往往身兼数职,工作疲于应付,严重影响工作效率。
(三)改进建议。
一是针对这类特殊困难群众,建议相关部门出台相关应对措施,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二是建议增加编制,配备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匹配相应的工作经费,以保障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附件2
阿坝县民政局关于2025年度困难群众补助
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转移支付概况、包括政策背景、资金情况等。
为保障我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严格落实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行动方案,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保障,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家庭或个人”纳入兜底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及时开展临时救助;建立完善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感染儿童台账信息;建立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积极开展主动救助、联动救助、开放救助、保护性救助,切实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陷于困境的困难群众(临时遇困人员、留守困境儿童、孤寡老人、特困精神病家庭)的救助工作,帮助其安全、顺利、温暖渡过难关。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下达我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总计8762.8万元,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和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其中中央资金5846.06万元,省级资金1101.83万元,州级资金169.99万元,县级资金1644.92万元。支出8735.74万元,执行率99.69%。结转资金27.06万元。
一是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二是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基本生活标准以及照料护理标准。三是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四是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五是适度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三)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1.规范城乡低保政策实施,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按照“保民生、兜底线”的要求,对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一是不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全县1-6月城市低保月标准788元、7-12月826元,1-6月农村低保月标准580元、7-12月620元;全年累计保障低保对象269096人次、支出低保金7734.55万元,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二是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三是利用四川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规范对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和财产的核算评估。
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一是不断提升救助供养水平。2025年,全县救助供养城乡特困人员661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月标准城市1-6月1025元、7-12月1074元,农村1-6月754元、7-12月806元,均达到当时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二是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程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确保特困人员得到规范、专业、有效的照料服务。
3.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对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规范临时救助审批程序,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进一步提升救助时效。临时救助原则上给予低保月标准的1-6倍的救助金,全年累计救助198人次、支出资金180万元。
4.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2025年,我局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行动,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加强源头治理和寻亲服务,流浪乞讨资金支出30.42万元,保障了受助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和人格尊严,减少了其陷入生存困境的可能性。
5.2025年,按照省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标准,全年累计发放资金60.85万元。
二、综合评价结论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有效缓解了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的经济和生活压力,帮助困难家庭克服了因疫情、物价上涨带来的影响,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得到了及时救助。此次自评认为,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安全,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此次自评得分为95分。
三、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根据《阿坝州财政局阿坝州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阿州财社〔2025〕18号)《阿坝州财政局阿坝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和州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阿州财社〔2025〕48号)《阿坝州财政局阿坝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省级和州级财政民政相关补助资金的通知》(阿州财社〔2025〕75号)《阿坝州财政局阿坝州民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的通知》(阿州财社〔2025〕56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县级年初预算安排,2025年下达我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总计8762.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846.06万元,省级资金1101.83万元,州级资金169.99万元,县级资金1644.92万元。支出8735.74万元,执行率99.69%。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局认真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相关管理办法,加强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强化绩效跟踪,自觉接受纪检、审计部门的监督,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严格资金分配管理。坚持资金分配的客观性,严格履行资金管理决策程序。二是严格资金发放管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一律使用“一卡通”平台发放,形成全过程全链条资金监督体系。
(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5年我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总计8735.74万元。全县1-6月城市低保月标准788元、7-12月826元,1-6月农村低保月标准580元、7-12月620元;全年累计保障低保对象269096人次、支出低保金7734.55万元,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月标准城市1-6月1025元、7-12月1074元,农村1-6月754元、7-12月806元,均达到当时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月准按自理情况月标准160元、130元、80元。截至12月底全县特困人员661人、支出供养金及护理补贴729.92万元。临时救助原则上给予低保月标准的1-6倍的救助金,实施乡镇级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急难救助金24小时内送达,全年累计救助198人次、支出资金180万元。截至12月底,全县孤儿1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2人,支出保障资金60.85万元;支付流浪乞讨资金30.42万元。总体来看,全县绩效目标全面达标,部分指标超额完成,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转移支付资金效能发挥充分,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涉及5项)。按照“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的要求,对困难群众实行全覆盖救助。2025年度,救助低保对象26.9096万人,临时救助286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8人,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率100%,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纳入监测范围率95%,全面完成年度指标值。
(2)质量指标(涉及5项)。2025年,救助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高于上年,城乡低保标准大幅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826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62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1074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806元/月。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准确率100%,全面完成年度指标值。
(3)时效指标(涉及3项)。在收到补助资金后30日内及时下达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严格规范资金发放流程,通过社会化发放,及时足额把救助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费全部按时发放。受助人员救助情况当日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率超过95%,确保受助人员的求助内容得到及时响应。全面完成年度指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涉及3项)。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帮助查明身份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返,大大减少了街面流浪乞讨等行为的发生,防范了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产生。为自愿前来救助站或由公安等部门护送至救助站的传销解救人员、打拐解救人员、家暴受害者等提供临时救助服务率100%。全面完成年度指标值。
(2)可持续影响指标(涉及1项)。通过项目实施,让广大困难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号召全民关心支持困难群体,增强其获得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有利于项目的可持续进行,同时保障困难群众救助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全面完成年度指标值。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涉及2项)。通过平时调研走访和督查情况看,群众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认可度高,对工作开展情况满意,没有出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方面的不良舆情,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度超过93%,凸显了救助工作的实效。全面完成年度指标值。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在困难群众救助金一卡通发放的过程中,存在个别困难群众因卡遗失、损坏,未及时补办卡,尤其是牧区困难群众因进城补办卡路程及花销等原因一直持续拖延补办卡,导致该部分困难群众低保、特困等救助金未能第一时间到账。二是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薄弱,全县辖15个乡镇81个村(社区),每个乡镇只有1名兼职民政工作人员,承担着全县2万余名救助对象的调查、入户审核、申报等工作,社会救助工作力量不足和任务量负荷过重的矛盾日趋突出。三是县级财政力量薄弱,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主要依赖于中省州资金予以保障,阿坝县属老少边穷地区,贫困程度深,高原地方病严重,孤、寡、残、幼、贫等特殊困难群体人数较多,县级配套较困难,资金压力大。
(二)改进措施。一是针对这类特殊困难群众,建议相关部门出台相关应对措施,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二是建议增加编制,配备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匹配相应的工作经费,以保障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全面有序开展。三是积极向省州争取专项资金。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要求上级文件要求,对于项目绩效进行自评,对于要求公开的内容及时予以公开。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按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申报批复的项目,坚持做到专款专用,资金由财政统一划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坚持做到“投资方向明确、资金数额准确、程序公开透明、责任追究到人”。每笔款项严格遵守“不拖、不挪、不占、不变”财经纪律,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巡视、审计和财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
第五部分 附 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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