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
四川省阿坝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二、收入总表 33
三、支出总表 33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
2.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责任主体、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3.负责辖区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上级授权办理的其他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并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依职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负责辖区食品生产(除高风险、食品添加剂以外)、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办理机关、社团、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主体许可。
4.负责辖区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5.负责辖区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监管和指导商标代理机构;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依法对企业名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指导广告业发展;监测辖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实施广告经营和发布行为的行政许可;依法开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推广合同示范文本;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实施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7.负责辖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接受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有关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管理和指导辖区质量工作。结合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制定并实施本地区提高质量发展水平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配合产品质量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依法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9.负责辖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负责计量器具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开展能源计量和能源标识监督检查。负责认证认可的监督管理。实施工程设备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对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各类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等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实施认证认可目录产品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按要求推进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项目。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依法对商品条码进行监督管理。
11.负责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上报和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登记。统计工作;负责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12.负责辖区食品生产(除高风险、食品添加剂以外)、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根据州政府和上级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制定本辖区监管年度计划,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负责辖区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
13.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对辖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
14.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状况的抽样检验和监督性检验工作,组织开展辖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实施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5.承担阿坝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协调本辖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督促检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16.负责辖区相关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17.承担阿坝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的相关工作。
18.承办阿坝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商事改革为基础,创造宽松准入环境。一是“多证合一”稳步推进。目前已核发(换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1051份。二是推进服务便利化。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到现场办理的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限时办理”,切实铺好服务发展“最后一公里”。三是积极推进简易注销,共办理个体户简易注销680户。
(二)以专项活动为载体,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一是实施“红盾春雷”行动。开展宣传5次,检查企业、个体工商户1320户次,查处各类违法经营案件14件,案值17余万元。二是加强“放心舒心城市”创建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逐步实施打造“诚信经营一条街”(达杰街)“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消费安全诚信经营市场”(洽唐东街建材市场)和部分服务单位(县农行、县电力公司、移动、电信等)诚信服务建设。组织宣传5次,工作推进会3次,发放资料1500份。三是推进“质量月”活动。针对牧区、城郊结合部是商品和服务的重灾区,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依法查处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货值1万余元,规范了市场秩序,营造出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四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到行动迅速、摸排积极、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共出动执法车辆120车次,摸排经营户2700户次,派发宣传单及问卷调查表共计1500张,发放便民服务卡800张,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共接到2起举报,经核实为经营户违规进行经营活动,目前已依法依规处理。五是开展“工商进万企、问计放管服”,以“讲精神、送政策、解难题、建机制”为主要内容,走访企业20户,推进放管服深入进行。六是推进企业年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三)、质量工作。扎实开展好了质量工作,提高我县的整体质量,年初将质量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考核。开展牛肉产品监督抽检1次,共12批次产品。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2家,特种设备88台(不含气瓶),其中电梯76台,承压蒸汽锅炉5台,起重机械4台,压力管道24.9KM,压力容器3台,另有气瓶2.9万余只。对全县所有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以及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排查了事故隐患。在行动过程中,针对各类安全隐患,共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9份,要求各相关单位及人员限期整改,已经完成整改7家。在执法过程中,深入开展了“依法治县,法律进企业”活动,印制了宣传册、宣传单,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五)、计量工作。在元旦、春节、五一等各节假日开展了计量惠民监督检查。按照州质监局相关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了诚信计量工作,在集贸市场设置了公平秤。开展了诚信计量专项检查,同时配合州计量所检定全县8家在用加油站共计31台加油机,61支加油枪,合格率100%。开展了“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开展了计量、能效标识监督检查,与加油站、超市等签订诚信计量承诺书12份。
(六).认证工作。对我县销售的家电、儿童用品、儿童玩具、童车等产品进行了3C强制性认证监督检查,共计检查经营商4家次,按照工作部署,有序开展了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验收前准备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1家企业及合作社的17个产品取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8个产品取得有机转换认证证书,认证面积达84789.89公顷,认证范围覆盖养殖、种植、加工、野生采集等产业。
(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组织开展了“阿坝黑青稞”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工作,已完成前期工作调研和申报材料编制工作,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
(八)以加强食品安全为重点,确保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监管责任,目标验收。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严格食品经营许可和诚信建设,共办理食品经营许可235户,对不具备办理食品许可的按“三小条例”发出备案证120 份;对学校、餐厅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全县学校食堂全部完成视频监控及透明厨房工作,餐饮单位完成“明厨亮灶”率达80%;建立了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实施农产品抽检制度,乡镇(场)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员,88村设食品安全协管员;对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300家,其中小作坊50家,小餐饮140家,小经营店90家。
(九)以加强维权服务建设为重点,促进消费秩序健康发展。建立规范化、标准化12315、12365、12331联络站、服务站12个。发布消费警示10条,开展大型宣传、咨询等活动3次,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4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12000元。
(十)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为重点,依法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到目前为止共办理各类执法案件14件,案值5000元,罚款17万元,正在办理的案件2件,有力的净化了市场环境。
(十一)抓班子、带队伍,树一流形象。一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从思想上、履职上、廉洁上严格要求班子成员和干部增强责任心、使命感和主动性、自觉性,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做一流的服务,创一流的业绩。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发挥班子的带头作用,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三是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履行廉政承诺,开展效能监察,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强化内外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四是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深入甲尔多乡甲尔多村、正达村,若柯河牧场开展扶贫工作,积极参与脱贫致富规划。目前单位派出第一书记2人,驻村工作队成员1人,干部职工37人联系甲尔多乡、若柯河牧场建档立卡户130户。五是加强岗位和绩效考核,重点抓好“三个考核”。对分管领导,股所队室负责人、所有干部职工考核,做到一级考核一级,层层落实,对目标任务作具体、细化,形成了“千斤重担千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的工作局面,调动起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工作的压力感,营造一个争先创优的氛围。
阿坝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479.5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116.35万元,支出增加534.95万元,共计增加651.3万元,增加42.8%。主要变动原因是州级拨款较多,专项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022.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2.6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45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3.14万元,占64.05%;项目支出523.77万元,占35.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79.5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6.35万元,支出增加534.95万元,共计增加651.3万元,增加42.8%。主要变动原因是州级拨款较多,专项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6.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34.95万元,增长36.72%。主要变动原因是州级拨款较多,专项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6.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93万元,占3.49%;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67万元,占8.28%;医疗卫生支出1226.91万元,占84.21%;住房保障支出58.40万元,占4.0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56.9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1502、2011702:支出决算为50.93万元,完成预算84.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调整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2080506、2080802:支出决算为120.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001、2101099、2101101、2100409、2101016:支出决算为1226.91万元,完成预算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有调整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支出决算为58.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3.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5.6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7.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10万元,占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9万元,占3%。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10万元,完成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5.11万元,增长71.6%。主要原因是有州级采购食品快速检验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单位执法检查、办公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25万元,增长42.37%。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和人数较2017年有所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1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抽样,0.15万元,州食药局食品安全隐患排查0.2万元,州计量所开展计量检测,0.14万元,州政府质量强州开展诚信计量标准化工作推进,0.1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8年,阿坝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46万元,比2017年增加16.4万元,增长28.54%。主要原因是有离休和退休人员去世,支付的抚恤金增加。
2018年,阿坝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设备、办公用品等采购。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阿坝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公共安全: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1.教育:指费用教育方面的支出。
12.科学技术:指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中医等管理事务的支出。
16.节能环保:指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17.城乡社区:指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8.农林水: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9.交通运输:指反映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20.资源勘探信息等:指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21.商业服务业:指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支出。
22.金融:指金融方面的支出。
23.国土海洋气象等:指反映政府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事业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指反映政府住房保障的支出。
25.粮油物资储备:指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阿坝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阿坝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正科级全额行政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
2.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责任主体、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推 进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3.负责辖区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上级授权办理的其他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并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依职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负责辖区食品生产(除高风险、食品添加剂以外)、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办理机关、社团、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主体许可。
4.负责辖区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5.负责辖区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监管和指导商标代理机构;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依法对企业名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指导广告业发展;监测辖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实施广告经营和发布行为的行政许可;依法开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推广合同示范文本;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实施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7.负责辖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接受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有关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管理和指导辖区质量工作。结合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制定并实施本地区提高质量发展水平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配合产品质量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依法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9.负责辖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负责计量器具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开展能源计量和能源标识监督检查。负责认证认可的监督管理。实施工程设备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对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各类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等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实施认证认可目录产品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按要求推进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项目。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依法对商品条码进行监督管理。
11.负责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上报和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登记。统计工作;负责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12.负责辖区食品生产(除高风险、食品添加剂以外)、 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根据州政府和上级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制定本辖区监管年度计划,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负责辖区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
13.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对辖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
14.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状况的抽样检验和监督性检验工作,组织开展辖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实施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5.承担阿坝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协调本辖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督促检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16.负责辖区相关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17.承担阿坝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的相关工作。
18.承办阿坝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按照县编办核定编制为52个编制,2018年年末实有人数为4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1022.6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116.35万元,增长11.3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2.6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为1456.9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支出增加534.95万元,增长36.7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6.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93万元,占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67万元,占8.28%;医疗卫生支出1226.91万元,占84.21%;住房保障支出58.4万元,占4.02%。
四、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阿坝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依法列入收入预算,无隐瞒或少列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据实及时入账,无隐瞒,更无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情况。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均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无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编制的支出预算,保证了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都严格控制;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均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均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对财政下达的预算,我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我单位加强了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虚列项目辜出,不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进行二次分配。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厉行节约,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对所承担的工作依法履职履责、程序合法能够按照计划的时间把握进度,注重质量,达到了年初预算制定的效益指标。严格执行预决算公开制度,细化内部控制管理,严格审核审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问题。
预算管理有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没有形成由下自上的申报,单靠财务人员根据往年经费使用情况制定预算,与各预算绩效目标实施情况完成进度没有阶段性考核,容易造成工作滞后。
(三)改进建议。
一是科学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要细化到各个科室,年初编制预算时,要让各个科室也参与进来,执行预算时,财务根据各科室的预算分科室核算。二是加强内部控制,强化财务审核和纪检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大宣传,形成有效的审核审批流程,降低财务风险;加强纪检定期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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