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
2022年1月27日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2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
2.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责任主体、各级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3.负责辖区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上级授权办理的其他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并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依职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负责辖区食品生产(除高风险、食品添加剂以外)、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办理机关、社团、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主体许可。
4.负责辖区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5.负责辖区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监管和指导商标代理机构;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依法对企业名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指导广告业发展;监测辖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实施广告经营和发布行为的行政许可;依法开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推广合同示范文本;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实施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7.负责辖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接受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有关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管理和指导辖区质量工作。结合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制定并实施本地区提高质量发展水平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配合产品质量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依法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9.负责辖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负责计量器具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开展能源计量和能源标识监督检查。负责认证认可的监督管理。实施工程设备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对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各类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等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实施认证认可目录产品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按要求推进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项目。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依法对商品条码进行监督管理。
11.负责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上报和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登记、统计工作;负责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12.负责辖区食品生产(除高风险、食品添加剂以外)、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根据州政府和上级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制定本辖区监管年度计划,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负责辖区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
13.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对辖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
14.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状况的抽样检验和监督性检验工作,组织开展辖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实施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5.承担阿坝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协调本辖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督促检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16.负责辖区相关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17.承担阿坝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的相关工作。
18.承办阿坝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我局以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市场准入、竞争和消费环境,实施质量强县、知识产权、标准化和食品安全工作,逐步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创新创业、公平竞争、安全放心的市场营商环境。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提质增量,让更多市场主体进得来、出得去、发展好。全力推广“营商通”掌上服务,全面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领域,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建立“互联网+信息公示”制度,引导市场主体自律,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监管效率。加大特色品牌培育指导力度,创新特色优势产业,为营商创造便利。
2、坚守安全底线,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净化消费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放心健康消费。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标准,坚持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严防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风险。继续加强对进口牛肉、冷鲜冻猪肉、冷鲜水产品的监管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格查处。增加市场主体培训,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安全预案,充分发挥12315维权机制,改善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全面促进消费,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创建舒心、放心消费,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完善城区、景区、牧区消费站点建设,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3、开展质量强县,坚持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和服务质量提升。扎实开展质量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加强计量工作,做好加油站、医院、超市及集贸市场、出租车等计量器具年检工作。加强特种设备监察,配合州特检所做好全县电梯、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年度检定工作。进一步夯实有机创建基础,继续加强获证企业生产监督检查与有机产品监督抽样检测工作,做好我县重点蔬菜种植区域土壤风险监测工作,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全县有机生产标准化及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协调做好我县有机产品标识使用、产品销售监督与管理工作事宜, 巩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成果,积极争创国家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授权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使用推广“金鼓圣源”有机产品公共品牌,促进有机产品效益增值。按程序组织实施“阿坝黑青稞”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工作。
4、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实施专项整治,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着力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建立企业信用公示制度,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切实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健全责任、联动和应急机制,强化商标、合同、广告监管工作,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扎实开展专项活动,严厉查处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大要案件的查处数量和质量。大力开展“计量服务惠民生”活动,加强对全县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工作,继续推动诚信计量标准化建设。
5、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建设优良队伍,为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自觉加强政治建设,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抓好制度建设,守好廉政底线,健全完善监管体系,夯实党风廉政根基,注重专业能力提升,提升专业知识结构和专业知识水平,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的市场监管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1.5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3.6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17万元。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761.58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7.42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公积金缴存等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收入预算761.5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1.5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支出预算76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15万元,占99.94%;项目支出0.42万元,占0.0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61.5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7.42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公积金缴存增加等情况。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1.5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3.6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1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61.5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67.4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7.42万元,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缴存增加、今年将公务员医疗补助下拨到本单位等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3.61万元,占70.06%;教育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29万元,占13.8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51万元,占5.98%;住房保障支出77.17万元,占10.1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3801,本年预算数为530.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运行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本年预算数为70.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本年预算数为35.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本年预算数为30.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公积金2210201,本年预算数为77.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缴费。
6.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本年预算数为14.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补助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1.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8.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2.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
(一)2022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经费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支出。
(二)2022年公务接待经费0.46万元。较2021年预算经费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较2021年预算经费36万元增长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较2021年预算经费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61.5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7.42万元,增长8.8%。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阿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42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