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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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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关职能

)依法对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精简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负责五保养和敬老院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指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协调跨省、市、州及跨县(市、区)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十)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县民政局内设5个股室:办公室、财务室救灾与社会救助股、优抚安置股区划地名和基层政权股。

三、办公地址

阿坝县阿坝镇达杰街23

四、办公时间

夏季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时间上午9:30-12:00

         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37-2482383

    负:李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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