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政策、规定。
(二)负责向县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企业的意见和要求,争取各项政策扶持,维护供销社及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
(三)服务“三农”、负责对全县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四)负责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协助社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筹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目标管理、政务信息及后勤服务和接待工作;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县供销社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廉政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县供销系统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计财股,负责财务、会计和统计工作,对县属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社有资产,拟定盈余分配制度和各项专用资金的提取,使用办法。
(三)农资股,负责农资方面工作,根据政府授权、委托、负责化肥、农膜、农药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储备方面的管理;研究、提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价格政策的建议,参与管理农业生产资料供需计划的平衡。
(四)综合业务股,分管综合业务,负责本社业务工作。按国家政策对烟花爆竹、农副产品进行归口经营管理。
(五)基层基建股,指导规划县供销社系统的修建和维修工作。指导基层社搞好社会化服务体系;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协调工作。
三、办公地址:四川省阿坝县德唐路4号
四、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37-2482223
负责人:马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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